新京报快讯(记者谷岳飞)呼格案的国家赔偿金今日已经发放给其家人,一共205万余元。呼格父亲李三仁下午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笔钱会先给儿子买一块好一点的墓地。
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介绍,今日上午9时许,他和妻子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法院支付了国家赔偿金的支票,随后该院还安排工作人员,陪同李三仁夫妇赶到银行,将这笔205万余元的国家赔偿金存入两老的个人银行账户。
对于这笔“巨款”,李三仁介绍,会先给儿子买一块像样的墓地。呼格吉勒图现安葬在呼市郊外,当年草草下葬,现只剩下一个小土堆,而且现场面临拆迁。有人提议用这笔钱改善下居住环境、换个好房子,老李表示,近期没有这个打算。
面对这笔国家赔偿金,老李心情非常复杂,他觉得这是呼格吉勒图的命换来的,和自己劳动挣的钱不一样,因而还没想好怎么安排。老人甚至表示,即使看病也暂时不会花到这笔钱,因为两老有退休金。
李三仁介绍,接下来,他们家重点关注呼格案的追责情况。1月20日,他曾向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递交了相关材料,控告内蒙公检法系统当年呼格案的办案人员。老李表示,期望相关责任人能够受到处分,社会能够汲取教训,悲剧不再发生。
在控告书中,李三仁夫妇要求检察院按法定程序展开调查:“对造成冤案的办案人员及有关责任人,不论调整到哪个岗位,不论在职还是离职,只要认定为造成冤案的,都要问责到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追责情况。”
1月22日,内蒙自治区检察院相关领导登门回应,李三仁告知,当时一检察官曾对其表态:无论涉案人员现在身居何职、是否离退休,都将依法按照程序调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会依法严厉追究。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14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宣布对此案再审。当年12月15日,再审结果宣判,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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