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林斐然 实习生张澍田)2月1日下午,河南省新乡市第三十四中学学生吕某,被家人发现吞服农药自杀。2月3日,其父亲在网络论坛称,儿子死因系不堪忍受班主任多次催缴高额 “纪律保证金”。
今日下午,该校吴校长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学校不存在向学生收取“纪律保证金”的情况。目前,当地教育部门已介入调查。
家长:班主任多次催缴3000元“纪律保证金”
爆料人吕先生在网贴中称,儿子吕某是新乡市第三十四中学七年级三班的学生,自今年1月22号开始,班主任薛某多次找他儿子要求其缴纳高达3000元的“纪律保证金”,并扬言“再拿不来就别再来上学”。
吕先生说,班主任因孩子未缴纳“纪律保证金”,曾拒绝让吕某进教室上课。“他死前多次表述自己不想再去上课了”。 吕某在QQ空间上发布的最后一条“说说”写着:“我不想上了。”
2月1日,学生吕某在厕所内服用农药,送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今日下午,吕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孩子和几名同学一起偷了商店里的香烟,学校因此要求学生缴纳罚款。吕先生称,“班主任先后给我打了好几个催款电话,说就剩我家孩子没交,孩子在事发前还在一直催我交钱。”
该校一名姓朱的学生家长告诉新京报记者,大约在一个月之前,该校某女性领导也曾因他家孩子上课捣乱,要求其缴纳2000元罚款。这位家长称,”她告诉我们以后孩子犯一次错,就扣除200元,扣完2000元就让我把孩子领回家,不让上课了。“
多名学生:部分学生因无力交“纪律保证金”辍学
今日下午,新乡市第三十四中学吴校长称,学校从来没有要求学生交过纪律保证金,“确实有极个别学生因为捣蛋会被批评,一般是由班主任先教育,管不了再转交学校的政教处。”
多位学生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学校曾向他们索要过纪律保证金该笔款项,其中部分学生因无力缴交这笔费用而辍学。
今日下午4时,新乡市卫滨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教育局已经成立了调查组,并对此事展开调查,如情况属实将对相关人士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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