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后悔,我对不起党的培养,对不起家人,对不起无为的父老乡亲……”2014年12月24日,赵家贵收到了决定他命运的终审判决书。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被告人赵家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赃款109万余元予以追缴。
转移重点 取得突破
2013年10月,群众举报时任安徽省无为县副县长的赵家贵在担任无为县教育局局长时期,利用手中权力,假借教师工作调动、教育工程发包等大肆收受贿赂,安徽省芜湖市检察院接到这条线索后指定鸠江区检察院承办此案。
但办案干警接到案件后却犯难了,群众举报的是他在担任教育局长期间的受贿行为,向他行贿的大部分是老师,让这些“身正为师”的人站出来指证赵家贵显然比较困难。
能否让赵家贵主动说出犯罪事实?办案干警突然想到他在教育局干了五年,贪了五年,属于“惯犯”,或许他在其他工作岗位也有收受贿赂的行为。于是办案干警开始研究其工作履历,发现他是一名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大学生,先后担任无为县无城镇镇长、县房产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及无为县副县长。办案干警发现他在担任房产局局长期间,疑似与房地产开发商黄某有不正当的经济往来。办案干警快速出击,为防止串供,依法将黄某和赵家贵同时传唤。与检察机关有过接触的赵家贵并不知道办案干警的侦查重点已经转移,他依然咬紧牙关,不言不语。而黄某则在强大的心理压力和法律的震慑下,说出了他向赵家贵行贿20余万元的事实。
突破了黄某后,干警们顾不上疲惫,立刻开始对赵家贵展开讯问。毫不知情的赵家贵依然坚决否认,他以为这次和以前一样,自己还能回去继续当副县长。可当办案干警将黄某的证词放在他面前后,正襟危坐的他一下子瘫在了椅子上。突破口就此打开,侦查工作势如破竹。随后,赵家贵在担任副县长期间在粮食补助、农业扶贫资金上接受企业贿赂的犯罪行径一一浮出水面。
局长任内 受贿89起
当案件突破口打开后,办案干警将侦查重点转到其担任教育局长期间的受贿问题上来。
经调查了解到朱某是无为建筑安装总公司的项目经理,在教育系统有许多工程项目。为了能揽更多的项目,朱某经常到赵家贵家中走动,每逢节假日朱某总要大包小包地给赵家贵送礼。4年间,朱某送礼13次,共计12.2万元。其中有2.2万元是分12次送的,剩余的10万元,则是一次给的,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10万元是赵家贵主动索贿所得。2010年,赵家贵找到朱某,告诉他自己想当副县长但没钱打点,朱某立即会意,说没钱我可以借你。随后,朱某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袋子放在了赵家贵的车上。赵家贵假装要打欠条,被朱某拒绝,之后他们之间再也没提过借条的事。后来赵家贵交代,其实当时就是借着升迁的由头,找朱某要点钱,因为朱某很多工程款未结算,他是不敢不给的。
除了在教育工程上受贿外,赵家贵在教师职位升迁、工作调动上也出力不少。侦查查明,在他教育局长5年的任期里,共收受贿赂89起,腐败程度触目惊心。
证人特殊 取证辛苦
只有赵家贵的供述还不够,证人的证言才是赵家贵犯罪行为最有力的佐证。但他们也明白这些行贿人身份比较特殊,大部分从事教育工作,想让他们开口说话肯定不会那么简单,所以办案干警决定不按常规方式操作,放弃了直接去学校调查的方法,而是到当地教育部门搜集这些证人的联系方式,再一一打电话通知他们接受询问,配合调查,可即便如此,这些人依旧很不配合,取证工作难以进行。
小凤(化名)是一名年轻的女教师,是干警们需要找的证人之一。她接到检察院询问通知后,在办案干警面前是又哭又闹,即使办案干警拿出了赵家贵的口供,她还是百般抵赖,拒不认账,眼瞧着询问几乎进行不下去了。办案干警决定现场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并告知不配合取证的严重后果,她这才吐露实情。小凤并不是个例,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这不仅考验着干警们的耐力,也影响着侦查工作的进度。
该案涉案证人共44名,干警们的取证工作十分辛苦。为办好这起案件,他们在无为县一待就是2个多月,这2个多月里,他们无暇顾及家中的妻儿老小,甚至连春节假期还未过完就要投入到案件的侦办之中。他们在人生地不熟的无为县,搜集案件各类证据。每天一大早就出发,一边问路一边研究策略,饿了在车上啃个馒头,困了就在车上打个盹儿,就这样他们越过颠簸的山路,穿过乡间的原野,走过泥泞的田埂,有时即便到达了取证地点,人还不在,扑了个空。就这样,来来回回地往返奔走,才将所有的证人全部走访完。
庭审宣判 后悔晚矣
2014年4月8日赵家贵涉嫌受贿罪一案被依法移送鸠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5月21日,鸠江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7月2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身着橘红色囚衣的赵家贵被法警押解在中间,站在被告人席上,显得瘦小。公诉人指控,赵家贵于2004年至2013年间,在担任无为县无城镇镇长、无为县房产局局长、无为县教育局局长、无为县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利,非法收受数十人给予的109.4万元现金、6.38万元购物卡及一根金条,为他人谋利。对于起诉书指控的罪名,赵家贵表示没有异议,但对于公诉人提及的一些受贿事实,他说自己记不清了。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赵家贵流露了悔意,于是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2014年9月26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赵家贵有期徒刑九年,追缴赃款116.28万元,一审宣判后,赵家贵提出上诉。2014年11月19日,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14年12月24日,法院作出如上终审判决。(王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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