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纽约2月5日电 陪审团5日裁定,涉嫌在2013年纽约市长选举中贿选的前纽约州参议员史密斯(Malcolm Smith)有罪,他将面临最高45年的监禁。
据《纽约邮报》称,纽约州白色平原联邦陪审团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慎重讨论后做出了上述决定。与史密斯一同被定罪的还有他的同党纽约皇后区共和党副主席泰博恩(Vincent Tabone)。
纽约州前民主党参议员史密斯在2013年试图更换党派,以共和党提名人的身份竞选纽约市长。
为了达到目的,史密斯向多个共和党领导人行贿以换取支持,但他们的密谈行为完全在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的监视之下,甚至由一名FBI卧底探员牵线搭桥。
法庭文件表明,参与密谈的这些官员各有所需,如去年已经被定罪的纽约市议员何乐阮(Dan Halloran)直接收受现金贿赂,史密斯也向有的官员承诺会从纽约州交通基金中拨款50万美元参与春之谷的一个开发项目等。
不过,史密斯的律师辩称他是被FBI诱捕的。
负责此案的纽约联邦检察官巴哈拉拉(Preet Bharara)不仅因指控史密斯而出名,不久前,他刚刚将深陷腐败丑闻的纽约州众议院议长萧华拉下马。巴哈拉拉不止一次表示,他跟这些贪腐的议员们“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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