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6日消息(记者肖源)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4月,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栏目独家报道了网上公开买卖福建泉州摩托车驾驶证一事。当时有淘宝店铺声称,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并交纳一定钱款,就能办出正规的由泉州交警支队签发的摩托车驾驶证。
如今,此事有了最新进展。泉州市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驾管股原副股长冯某某,被当地法院认定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并没收违法所得。此外,还有多名干警受到相应的处理。
本月2号,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公布了对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驾管股原副股长冯某某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认定,冯某某构成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并没收违法所得。
德化县人民法院办公室曾主任:在社会化办理摩托车驾驶证过程中,明知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考试中,考试员未认真核对摩托车驾驶证申请人(下简称:申请人)身份、未全程监考、存在替考、场外指导等考试作弊现象,以及明知申请人未参加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情形下,就签字确认申请人考试成绩合格,导致申请人违规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冯某某本人在2012年1月,到2014年4月,总共经手违规办理摩托车驾照25005本。
公开的判决文书显示,该大队驾管股(或车驾中队)共违规办理摩托车驾驶证59711本。因上述违规行为,造成相关驾驶人员在没有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和摩托车驾驶技术的情况下上路行驶,给道路交通运输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又致使王某某等人利用该违规办证行为,于2013年12月起在互联网上多次兜售摩托车驾驶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而且,冯某某还利用其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员的职务便利,十多次收受驾校及个人的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
德化县人民法院办公室曾主任:也有收驾校的,也有收个人的,总共收受他人财物76300元,即构成受贿罪,又构成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
据了解,除冯某某外,还有包括其它干警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在当地其它法院受审。
2014年4月,中国之声报道了在淘宝网上公开出售福建泉州的摩托驾照一事。卖家当时称,办理这种摩托驾照,不用学习、不用培训、不用考试,甚至连人都不用来。只要交钱就发证。而且,所办证件全国联网,保真可查。
卖家:这你放心,我们做很多出来的。驾驶证出来我会先拍驾驶证出来让你查档案,然后你查到档案了我再给你。可以扣分的,反正就是正规的驾照。
而一些曾在该店铺购买过驾照的人也证实,通过这家店铺办的摩托驾照,是正规的。
驾照购买者:就是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给他就可以。交通网好像可以查得到,它有那个像钱上的银条,还有防伪标志,应该是真的吧。也不知道是怎么能查得到的,在公安厅交通中心能查得到,应该是有关系吧。
而店主则表示,之所以能办出这种正规驾照,就是因为有交警参与其中。
店主:交警那边也要赚的,因为都有监考的嘛。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践。但是我们和他们合作很久,没有问题的。
在该卖家的店铺介绍中可以看到,自2014年1月26号到4月23号,该店铺的三个网页共成交1832件,累计金额近20万元。
这批集中办理于3月18号及4月1号的驾照,签发单位是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有者来自四川、重庆、广西、浙江等地。在泉州市交警支队的官网上,均能查询到这些驾照的相关信息。
中国之声的报道播出当天,泉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庄金山就表示,如果查明有民警参与,交警支队绝不袒护。
庄金山:如果我们的民警参与这项活动,甚至你们大队长为了经济(利益),幕后支持这项工作,那绝对是要倒人的。这里面,我不排除这种现象,我们的大队有存在。我掌握了个别大队是有存在。作为支队党委,支队领导,包括乃至于市局领导,对于这个态度是非常鲜明,绝对不袒护。我们的支队领导就是坚决要纠正这种不正之风。
针对“中国之声”的报道,泉州市公安局和交巡支队的领导对所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报道播出当天,泉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庄金山就表示,如果查明有民警参与,交警支队绝不袒护:泉州市公安局也针对此案成立了专案组。去年5月6日晚上,在丰泽区一小区楼下将涉案人员冯某某抓获。据了解,除冯某某外,还有包括其它干警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在当地其它法院接受了审理。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