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晚,湖南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灿被实名举报,称其趁该县团委书记李某酒醉,强行与后者发生性关系。衡阳市纪委6日下午对外透露,因汪灿涉嫌严重违纪,已对其立案调查。衡阳市公安局也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汪灿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2月5日,“衡阳吧”出现一条以受害者丈夫名义发出的举报网帖。发帖举报者署名“陈某某”,称自己“现年32岁,系衡山县公安局民警”。网帖称,2月4日晚,因受邀参加一前同事组织的饭局,举报者陈某某的妻子李某搭乘副县长汪灿的公车(牌号为湘DF2368,系衡山县黄花新区建设指挥部所有)去某农家乐吃饭;席间,汪灿等人劝李某喝下大量米酒;席毕,李某醉得不省人事,汪将李某送至举报人住宅楼下后,支走司机,并在车后排脱去李某的裤子,“趁其醉酒无力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事发后,当地宣传部门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该县纪委、公安已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将按程序及时公布。文/中新 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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