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们栏目播出了家住崂山区的戴先生,买了一份人寿保险被骗的消息,家住天山小区的马女士看了节目,给我们打来电话说,她也是这项保险的受害者。
下午记者见到马女士的时候,她刚出院,还拿了一大堆的药。说起七年前买的这份中国人寿保险,马女士后悔不已,全是眼泪。而这一切还要从2008年9月的一天,她遇到的一名保险业务员说起。
马女士说,自己身体不好,有糖尿病、白内障等多种疾病,老伴还有喉癌,两人一年光花在吃药上的钱就要好几万,不过中国人寿保险的业务员说,一年投上一万块钱,投上五年以后就有收益,这让马女士很是心动。
为了让收入不太稳定的女儿以后生活有保障,马女士开始省吃俭用,每年交一万元保费,一共交了五年,可没想到业务员很快又上门了。
明明说好不用再交钱,怎么突然又说还要交钱呢,由于不大识字,马女士赶紧把表妹找来商量。
表妹告诉马女士,保单上写着保期是46年,也就是要等到马女士的女儿75岁以后才有收益,这下马女士坐不住了,就想要去退保,可先后去了三次,得到的答复都是不能退保。那么到底什么是原因不能退保呢,记者和马女士,又去了一次保险公司。
那么马女士的女儿对保单是否知情,对于退保又是什么态度呢,记者联系上了马女士的女儿。
马女士的女儿说,当时由于赶着去广东工作,也没仔细看保单,等到后来母亲发现,保单和自己当初所想有很大出入,这才仔细研究了一下,然而想要退保的话,损失会不小。那么对于这份保单,一家人该怎么办呢?
在此我们也提醒市民,购买保险时,如果和业务员有类似的口头约定,一定要采取一定的办法将约定记录下来,形成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另外,签署格式合同时,也一定要核对合同内容与业务员的承诺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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