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11日电(记者 李婧)今天,记者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国内知名男演员黄晓明向该院起肖像权、名誉权纠纷诉讼,起诉一家门诊部擅自使用其照片为“无痛包皮手术”做宣传。
黄晓明诉称,被告北京东晟门诊部在其主办的杂志《东晟靓丽》中,擅自使用其肖像作为涉嫌侵权杂志的内页插图,对被告经营范围内的医疗项目进行商业宣传,并配有“治包皮包茎,到东晟”,“韩式微创无痛包皮术,小手术也要做精细”等文字。黄晓明认为,北京东晟门诊部擅自使用黄晓明的照片,在该杂志中明显位置标注有被告的企业名称、医疗项目介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涉嫌侵犯黄晓明的肖像权。另一方面,被告将黄晓明的照片置于杂志内页,容易使人对其产生误解,会误认为其与被告的医疗手术有关,使其社会评价相应降低,涉嫌侵犯黄晓明的名誉权。
因此,黄晓明诉至北京市通州法院,要求被告收回并销毁侵权杂志,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各项损失合计30余万。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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