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遭绑架被撕票沉尸水库,这样的命案情节如影视剧中的大片。昨天这起轰动全国的凶杀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次公开开庭审理,本次庭审是对尸体成功起获后取得的DNA鉴定意见以及法院调取的新证据进行出示与质证。
法庭上共站了9名被告,其中胡方权、张崇宣、金朝国三人被指控故意杀人罪,也就是实施了推铁笼下水的行为。另外五人被指控非法拘禁罪,他们负责在被害人张宏被关押期间轮流看守。 记者 尚淑莉 文/摄
主谋坚称在桥上就把被害人放了
昨天,公诉人将警方历时910天,四次深水打捞的这一段打捞录像播放出来,旁观席的民众和媒体都发出了感叹声,因为打捞的难度堪称中国公安史上最艰难,,前三次打捞无功而返,但天无绝人之路,终于在第四次深水打捞后把尸体成功捞出。
同时,公诉人还现场展示了被打捞起来的铁笼,经过910天的浸泡,已锈迹斑斑。
记者看到,这个铁笼是从上面开口的,直到被打捞到时,依然被牢牢锁住,那是一个环形的自行车链锁。这些都作为证据在庭审上出示。
昨天的庭审中,被告们对非法拘禁罪都没有异议,但对铁笼沉尸那段,胡方权等三人各有说辞。
主谋依旧坚称在北山大桥上就把被害人释放了。
53岁的胡方权是这伙人的老大,小学文化,温州市人,长期从事蛇头、高利贷等勾当,其中不乏一些“黑色”手段,有过多次犯罪记录。1994年8月因流氓罪、赌博罪被温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2006年9月20日又因赌博罪被温州市瓯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2007年6月11日刑满释放。
这次就是他和被害人张宏有经济上的纠纷,所以带人把张宏绑到温州、丽水并拘禁。
80后小弟讲述“铁笼沉尸”经过
与胡方权不同的是,被告人张崇宣承认自己在现场,但没有进行沉尸。其辩护人认为张崇宣是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过失致人死亡,且系从犯。
张崇宣说:“当时我们三人开车到了桥上,然后我只是用手掀了一下遮住铁笼的雨布,但因为天黑,我什么都没看到,也什么都没听到,后来我什么都没做,铁笼就没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1980年出生的金朝国则当庭更改了以前的供述,他说在尸体没找到时,他抱有侥幸心理,所以说了谎话,昨天在庭审上他承认以胡方权为主,实施了将被害人张宏装入铁笼并推入水库中的犯罪行为。
据金朝国描述:当天他们两辆车出发,张崇宣开一辆英菲尼迪在前,他和胡方权开一辆尼桑皮卡在后(之前他们的奥迪Q7爆胎,所以换成了皮卡)。到了丽水滩坑水库后,三人都上了皮卡,金朝国开车,胡方权坐后面,张崇宣坐副驾驶。
随后他们来到了北山大桥,行至2/3时,胡方权示意掉头,于是金朝国把车开到了桥中间停下。三人下车,然后把铁笼抬到了桥栏杆上,金朝国说,他这时已经隐约知道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这时恰好车辆溜坡,他赶忙去刹车,刚刚刹好,就听扑通一声巨响,回头一看,铁笼已不见了。
法庭将在合议后择期公开宣判
的家人聘请了两名律师做辩护,其中包括了从北京请来的我国著名刑辩专家许兰亭。
在对被害人张宏的尸体的检验中,由于水下浸泡时间太久,所以法医只能排除了一些死亡原因,并不能认定具体的死亡原因,所以给出了“死因不明”的结论。辩方律师抓住这一点,认为既然死因不明,便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胡方权故意杀人。
另外辩护律师还表示,胡方权的杀人动机也存疑,因为死者张宏欠胡方权大量债务,人死了还怎么还钱呢?
而金朝国的辩护律师则认为,长期以来金朝国都是听命于胡方权和张崇宣,所以在这起事件中属于一个从属的地位,情节较轻。
检察机关则表示,被害人张宏沉尸的水库,不仅水深,而且淹没有村庄和很多废物,声学探测和光学探测均无法顺利实施,给寻找尸体造成了很大困难,这显然是胡方权有意为之,精心选择了这个地点,避免自己的犯罪行为被发现。
至于杀人动机,实际上当时张宏身边人已报案,警方也一路追查到了丽水,胡方权眼见暴露,所以杀掉张宏,这属灭口之举。
本案侦查横跨3年,经4次庭审,现已审理告一段落。法庭将在合议后择期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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