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非法吸收存款达3亿元,造成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近日,新昌县公安局侦破了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罪魁祸首杨某是一位银行信贷员,对银行贷款业务的各项政策和操作流程很熟悉。多年工作下来,他手上掌握了大量银行客户的存贷款信息。看着手中的资源,杨某动起了歪脑筋。
他瞒着银行找上了大储户,凭借信贷员的身份以个人名义,借做转贷为名向储户非法吸收存款。拿到钱后,转手就借给那些急需资金周转的客户,自己则从中抽取佣金。
就在杨某挣得盆满钵满的时候,一笔意外的借款让他栽了跟头。2014年春节过后,杨某借了近1000万资金给高某和朱某做周转。不料,到了期限,高某和朱某却还不出钱来。这边本金收不回来,那边借款人又向杨某伸手要利息,一来二去,杨某的资金链断了。
杨某只能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继续向公众吸收存款。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杨某先后向50余人非法吸收存款,累计金额高达3亿元,造成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纸终究包不住火。见杨某迟迟不能还款,几次催讨未果后,借款人向警方报案。去年7月23日,新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此案已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本报通讯员 孙文涛 张夏敏 本报驻绍兴记者 苗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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