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2月12日电台湾前“检察总长”黄世铭被控泄密案12日二审宣判。台湾高等法院认定黄世铭泄漏侦查资料,触犯“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等三罪,加重改判一年三个月,得易科罚金45万元台币,本案定谳。
综合中央社、中广新闻网等报道,黄世铭被控在“立法院长”王金平涉及的“司法关说案”(利用关系游说,妨碍司法)侦查签结前,将案情报告台当局领导人马英九和时任“行政院长”的江宜桦,后来遭台北地检署依泄密罪、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黄世铭一年两个月徒刑。黄世铭成为台湾方面第一位因刑案被判刑的“检察总长”,他因此辞去“检察总长”,调任“最高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并提起上诉。
台高等法院发言人周盈文12日表示,改判理由主要是黄世铭第二次向马英九报告时所提交书面资料,一审时认为与第一次当面汇报的内容相同,不另论罪;但依特侦组前检察官杨荣宗二审时证词,黄世铭曾指示增列新的机密内容,因此将黄世铭两度向马英九面报泄密部分,从5个月徒刑加重改判为6个月徒刑,合并执行刑也从一年两个月增为一年三个月。
据介绍,黄世铭已于上月退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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