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3日电据香港电台报道,一名轻铁列车车长前年怀疑因超速近两倍转弯,导致列车出轨及撞倒电缆柱,82名乘客受伤。他早前否认故意危害安全罪受审,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裁定第一项故意危害安全罪不成立;第二项交替控罪,雇员疏忽罪名成立。
暂委裁判官陈碧桥指,被告辩称脱轨前曾晕倒的说法是虚构,押后至3月9日判刑,等待取得被告的背景报告。
裁判官认为,被告在脱轨前一刻并没有短暂失去知觉,而是清醒控制列车,但他没有减速入弯,是疏忽行为。
30岁被告冯仲文被控前年5月,驾驶一列轻铁,驶进青山公路段与桥红路交界弯位时,无减速至15公里或以下,危害82名乘客安全。另一项交替控罪,指他身为港铁雇员而疏忽地在铁路上运作,危害有关乘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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