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中午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今日发布《2014年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报告》,其中的专栏文章称,2014年,在美国上市的阿里巴巴、京东、陌陌等企业,在统计口径上,属于境外企业而非境内企业,因此不属于境内企业海外上市范畴。
以下为《阿里巴巴不含在我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统计中》专栏全文:
2014年,阿里巴巴在美上市IPO融资额达250亿美元,而我国统计的当年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筹资规模为342亿美元,后者并不包含阿里巴巴这类公司海外上市募集的资金。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统计对象是指在中国大陆注册的法人机构,而非中国背景的公司。目前,国内企业海外上市有两种途径:一是经证监会批准直接在海外上市,也称H股公司;二是红筹模式,即国内企业股东首先在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V,通过收购或协议方式控股国内企业,SPV再从境外证券市场上市,也称红筹公司。本文所及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是指前一种情况,即境内注册公司直接在海外上市。
2014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阿里巴巴是 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该公司注册在开曼群岛,实际是特殊目的公司。统计口径上,该公司是境外企业而非境内企业,因此不属于境内企业海外上市范畴。据有关资料显示,2014年中国企业以红筹模式在美国和证交所挂牌上市筹资金额达254亿美元,除阿里巴巴外,还包括京东商城、聚美优品、迅雷、陌陌等 14 家企业。2014年,真正属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且筹资规模排前三的企业是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和中国平安,筹资金额分别为65亿、56亿和47亿美元,这均包含在 342亿美元的统计规模之内。
无论哪种形式的海外上市企业,在符合商务部、证监会以及外汇局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均可将筹集资金留存境外或汇回国内结汇使用。对于红筹模式企业,境外募股资金汇回境内的主要渠道有返程投资、收回境外放款及股东贷款。相应地,其境外募集资金的调回,不是直接统计在证券投资项下,而是根据具体交易行为记录在外来直接投资或其他投资项下。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