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陈荞)昨天,北京市纪委官网公布5起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其中,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物价检查所一科员酒后驾车出事故,被处以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因违规使用公款,校长姜源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使用公款中学校长被党内警告
朝阳区纪委通报称,经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校长姜源同意,该校违规将45104元会议费结余款,以储值卡和押金条的形式作为预留款存放于密云瑞海姆度假村。此外,该校还违规提高会议费标准,且安排保龄球等娱乐休闲项目。经朝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姜源党内警告处分。
酒后驾车出事发改委一科员被双开
朝阳区纪委通报称,朝阳区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物价检查所科员余合喜醉酒后危险驾驶机动车辆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通报称,2014年12月10日,余合喜酒后驾驶一辆帕萨特轿车行驶至广渠路双井家乐福路口西侧,与他人所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余合喜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余合喜自动投案。经检验,余合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7mg/100ml。余合喜已赔偿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2015年1月5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余合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月,朝阳区纪委监察局给予余合喜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花费公款送礼3人违规被通报
密云县纪委监察局昨天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通报称,密云县太师屯镇东庄禾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王申格在任期间,于2013年1月以多开发票金额套取现金的方式,动用村集体资金4万元用于春节期间走访相关人员。2013年6月,以“七一”党员外出参观考察为名,组织公款旅游,共花费55922元,并将旅游费用在村财务列支。王申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大辛庄村党支部书记郑双林在任期间,于2013年用公款4万元购买鹿肉送礼。郑双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小水峪村党支部书记兼经济合作社社长郑中伍在任期间,于2012年和2013年,用村集体资金购买栗子等农产品,用于走访相关人员,共花费16430元。2013年2月,小水峪村购买30000元购物卡,用于走访有关人员,并在村财务列支。郑中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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