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8日电(记者乌梦达)北京市纪委官网17日通报多起节日期间违反八项规定的违纪案件,包括公款旅游,违规赠送节礼、购物卡,酒驾等。
据朝阳区纪委通报,朝阳区发改委一干部醉驾撞车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朝阳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双开处分。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违规将45104元会议费结余款,以储值卡和押金条的形式作为预留款存放于密云瑞海姆度假村,还违规提高会议费标准,安排保龄球等娱乐休闲项目。朝阳区纪委给予该校校长姜源党内警告处分。
密云县纪委监察局通报,王申格在任太师屯镇东庄禾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于2013年1月以多开发票金额套取现金的方式,动用村集体资金4万元用于春节期间走访相关人员。2013年6月,以“七一”党员外出参观考察为名,组织公款旅游,共花费55922元,并将旅游费用在村财务列支。王申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大辛庄党支部书记郑双林于2013年用公款4万元购买鹿肉送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北京市纪委表示,春节期间,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确保过一个廉洁、节俭、祥和的节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作者:乌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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