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新疆奎屯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爆炸未遂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韩某,缴获用鞭炮自制的爆炸装置1个、长约30厘米的管制刀具2把。
经查,犯罪嫌疑人韩某,42岁,河南永城人,塔城额敏一家居布艺店老板。2012年初,韩某与奎屯市女子李某在塔城额敏县一起合伙经营一家居布艺店。2014年9月,因感情纠纷和经济问题双方分开,并解除了合作关系。之后,心胸狭窄的韩某多次找到李某纠缠,并动手殴打李某。为此,当地派出所民警多次出警和进行调解处理。
2月17日,李某从塔城额敏县返回奎屯市与家人一起过年。2月18日中午,对李某耿耿于怀的韩某发短信和打电话给李某,声称:要炸死李某女儿,让其尝到失去亲人的痛苦!
接到韩某的短信和电话后,李某迅速向辖区乌鲁木齐西路派出所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奎屯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和布控抓捕工作,力争及早破案,坚决避免任何危害后果的发生。
2月18日20时许,根据大量的信息筛选和甄别,办案民警在距离奎屯市30多公里的独克公路上,将韩某及其驾驶车辆截获,并现场查获了自制爆炸装置和管制刀具。
面对确凿的证据和民警的讯问,韩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为了报复李某,准备对其女儿实施爆炸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已被奎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通讯员 邬宗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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