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由民盟中央提交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被列为2015年政协一号提案。提案建议,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审批权取消和下放后的监管和服务。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规范完善社会中介机构运行行为。建立健全“放、接、管”协同推进的配套政策。(据3月3日人民网)
所谓一号提案,即该提案排在提案产生序号的第一位。相对其他提案,一号提案经过内部优中选优,选题更加契合社会发展热点,形成的过程更加严谨,所花的人力物力更加巨大,因此质量较高、意义重大,受重视程度级别也相对较高,办理也更为认真。今年政协一号提案“剑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这个热点课题推上“民主协商”大平台,共同探讨改革之路,值得民众期待。那么,谁将为今年政协一号提案而需要“蛮拼的”?
实践证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对正确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正确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各自的功能优势,减少审批领域腐败和寻租的机会等方面有重要意义。2013年5月,国务院宣布开始我国历史上第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行动,取消和下放了133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奏响了“最强音”。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实践也证明,改革越深入,遇到的阻力就越大。行政审批权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公权力,改革过程中的简政放权,实质是减少政府自身的权力,放弃自己手中的利益,这就会招致既得利益者的百般阻挠,并与改革力量进行“生死博弈”。比如,近年来出现审批项目“边清理,边新增”、“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的现象,有些“变身”为其他名称、其他形式出现,如“非许可审批”、“备案制”、“核准制”等,用核准、登记备案、非许可审批等方式来规避《行政许可法》,从而达到实际审批的目的,导致《行政许可法》一些规定被架空,更容易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现反弹。
今年政协一号提案提出要完善审批权取消和下放后的监管和服务、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建立健全“放、接、管”协同推进的配套政策等建议,就是呼吁建立完善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审查、控制机制,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存量,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增量,增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全面掌控能力,防范规避反弹“怪象”。
开弓没有回头箭。李克强总理说过,“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但别无选择。”自己革自己的命,比别人革自己的命需要有更大的勇气和决心。各级政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动者,同时也是“松权者”和“让利者”,面对今年政协一号提案,就需要更大的“自我革命”勇气和“蛮拼的”精神,以前些年改革中暴露的问题为导向,集思广益、稳抓稳打、久久为功,务必打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场攻坚战。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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