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清远讯 (记者曹菁 通讯员佛纪宣)清远市纪委网站昨日通报称,近日,因实名举报村官贪污受贿等问题,佛冈县2名群众获得了县纪委发放的2万元现金奖励。
2014年,佛冈县水头镇石潭村原村委书记廖某涉嫌贪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以及非法转让土地问题,被群众实名举报。经佛冈县纪委查实后,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年9月,廖某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佛冈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根据省纪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佛冈县纪委于近日将2万元奖金发到线索举报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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