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留私产住房归公;公私分明;主动“让贤”;孩子们没有沾到父亲的“光”,却还时常被干扰到他们的“进步”……面对一些党员干部无法绕开权力利益亲情的纠缠。吴波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一个共产党人的信仰,不是挂在嘴边的口号,而是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守中铸就而成。
“面完达摩十年壁,换得金刚百炼身。今日灵山问证果,此生犹愧净无尘。”这是吴波对自己革命生涯的概括,也是这位共和国部长所追求的人生境界。
如今,他离世已有10载,然而这种品格犹如高山,离得越远,越觉得伟岸。
房子
不留私产给后代 两立遗嘱归公
“我参加革命成为一个无产者,从没有想过购置私产留给后代。因此,我决定不购买财政部分配给我的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4号楼1101、1103两单元住房。在我和我的老伴邸力过世后,这两单元住房立即归还财政部。我的子女他们均已由自己所属的工作单位购得住房,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占用或承租这两单元住房,更不能以我的名义向财政部谋取任何利益。”—吴波
北京,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4号楼1101室和1103室,这是吴波生前的居所。
两套房子200多平方米,地处市区西四环以内,按照如今的房价,已值千万元。
房改时,不买。晚年,两立遗嘱,坚持归公。这,就是吴波的选择。
“我参加革命成为一个无产者,从没有想过购置私产留给后代。因此,我决定不购买财政部分配给我的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4号楼1101、1103两单元住房。在我和我的老伴邸力过世后,这两单元住房立即归还财政部。我的子女他们均已由自己所属的工作单位购得住房,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占用或承租这两单元住房,更不能以我的名义向财政部谋取任何利益。”
遗嘱,掷地有声。在秘书和亲属的见证下,立于2000年10月9日,当时吴波已经94岁高龄。
2003年,老人身体多病,经常住院,对去世后房子交公的事放心不下,于是又将第二份内容一致的遗嘱写给时任财政部部长项怀诚。
2005年2月20日,吴波平静地走完了99年人生。
在常人看来,他在房子问题的处理上似乎有些“过”了。有人会问:当时国家不是已经出台房改政策了吗?这么做有意义吗?
斯人已逝,我们无法追问本人。但是,在熟悉他的亲人和同事眼里,吴波的举动,既非官员作秀亦非人老糊涂。因为,他是一位有着坚定信仰的人,“一生做无产者”的决心,经受住了岁月的考验。
年轻时投奔延安革命队伍,被错误关押审查近三年之久,身心受到极大折磨时,他没有丧失共产主义信仰;“文革”期间被打倒并下放改造时,他没有放弃跟共产党走的决心。到了晚年,尽管社会风气浮躁,他依然不忘初心,坚持做一个真正的无产者。
尊重他的决定,是亲人和组织不约而同的选择。
当年受父亲委托办理此事的三子吴威立说:“后辈们也有过不同意见,不过,这是父亲的决定。代他上交这两套住房,是出于子女们对父亲的尊重,完成他的遗愿。”
回忆当年接到吴波遗嘱的情景,已退休多年的项怀诚依然记忆犹新。他说:“吴波同志对自己要求严格是有口皆碑的。看到遗嘱,党组同志觉得这是吴老一贯的追求,我们应该照办执行,也是对革命者理想的尊重。”
吴波,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一个共产党人的信仰,不是挂在嘴边的口号,而是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守中铸就而成。
票子
“公”钱精打细算“私”钱不为私用
对“公家”的钱,吴波的精打细算却是出了名的。生活中,吴波也不喜奢华,更反对浪费,吃穿用简朴至极。衬衣露着毛边,睡衣补着补丁,一日三餐粗茶淡饭。逝世后,留下的存款仅5万元。除去丧葬费用,几乎没有什么剩余……
尽管守着财政部这座“财神庙”,对“公家”的钱,吴波的精打细算却是出了名的。
在困难时期,财政部为了解决干部食堂吃菜问题,决定要用栅栏围一块空地种菜。当时行政司准备花200元建竹篱笆墙,写报告请吴波同志批准。他却批示要重新计算,看看是建竹篱笆墙省钱还是拉铁丝网省钱。结果因为能省20元,选择了拉铁丝网。
财政部的老同志回忆,吴波经常对大家说:“为了国家富强,把账算准算细,节约每一元钱,应当是财政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
生活中,吴波也不喜奢华,更反对浪费,吃穿用简朴至极。衬衣露着毛边,睡衣补着补丁,一日三餐粗茶淡饭。
曾在他身边服务的工作人员杨雷芳说:“当年组织上安排我给吴老做饭,我想,这可是大官啊,特地学做了几样大菜,谁知到了他家才发现,什么海参鲍鱼的,都白学了。”
简朴,不是钱少。对“私人”的钱,吴波常常不为私用。
曾任秘书陈纪祥说,国家每个月给吴老52块钱的保姆费,他全交了党费,保姆费则从自己工资里扣。他经常给社会捐款。家乡的人有困难,只要给他写信,他就从自己的工资中拿出一部分救济父老乡亲。
有时,吴波的花钱还给秘书带来了“烦恼”。
据陈纪祥回忆,在物资短缺时期,每逢过年过节,单位会给老干部们送些鸡蛋、肉禽和蔬菜,但这些东西拿来后,吴波坚持要交钱。
陈纪祥说:“这可难坏了我,因为单位没法给这些钱入账。有时实在推不过,只好‘糊弄’他,把钱转交给家里的保姆买菜用。”
吴波逝世后,留下的存款仅5万元。除去丧葬费用,几乎没有什么剩余……
车子
私事不应享受因公出差的待遇
“谁知道我是高干?我的脑门上又没有写着‘财政部长’,我和别人挤在一起,人们也会把我当成一个老百姓,有什么不安全的呢?”—吴波
公与私的界线,在吴波看来,是严格清晰的。
1982年,应时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张劲夫的邀请,吴老和夫人决定回老家安徽看看。
期间,安徽省委先后两次派车到火车站接送。回京上火车前,吴波委托省委办公厅主任将50元汽车费转交汽车队。他认为这次到安徽是私人的事,私事不应该享受因公出差的待遇,否则就是公私不分了。
财政部党组讨论认为:吴老40多年未曾去过安徽,要给他报销往返的火车票。
吴波一方面感谢组织对他的关怀,但也郑重声明,这次回安徽探望是私事,往返火车票坚持不肯拿到公家报销。
据财政部退休老干部王韶光回忆,当年吴波每个月都要买一张月票,星期天到医院看病号,或去老同事、老同学家串门,都是挤公共汽车。
有同志劝他说,您也是国家的高干了,和大家挤公共汽车不安全,以后还是让司机送您吧!
吴波的回答是:谁知道我是高干?我的脑门上又没有写着“财政部长”,我和别人挤在一起,人们也会把我当成一个老百姓,有什么不安全的呢?
张劲夫曾感慨地说:“我们的干部都能像吴老这样公私分明,何愁党风不正,何愁执政能力不强!”
“帽子”
是向人民承担责任的标志
职务和地位,在某些人眼里等同于财富和利益。但吴波曾说,职务和地位只不过是向人民承担责任的标志,职务越高,责任越大,肩上的担子越重。
在吴波看来,自己从来不是什么“大人物”,就是一名普通共产党员。
在一个没有严格离、退休规章制度的年代,老同志是否离开领导岗位完全看身体情况和工作需要。
1980年,为带头支持干部年轻化,74岁的吴波做出了一个令人震撼的决定,主动给中央写报告“让贤”。
据原财政部办公厅档案处处长冯润来回忆,中央任命他为财政部长不到一年时间,吴波主动提出来,自己年老体衰,尤其是改革开放财政任务重,特别需要年富力强的同志来主持财政部党组的工作。
离开工作岗位后,他还把组织上专门配备给他的“红机”电话退还回去。
职务和地位,在某些人眼里等同于财富和利益。但吴波曾说,职务和地位只不过是向人民承担责任的标志,职务越高,责任越大,肩上的担子越重。
在吴波看来,自己从来不是什么“大人物”,就是一名普通共产党员。
早春3月,记者来到北京西城区大酱坊胡同20号,在这个四合院中,不仅曾住着吴波一家,还住着为他开车的司机蔡师傅全家。
蔡师傅家境困难,他家的房租、水电费都是由吴波代交。一个是高级干部,一个是普通工人,两个家庭就这样长期生活在一起。
党的干部,应该如何对待头上的“乌纱帽”?如何处理干群关系?吴波用自己的行为,给出了最好的回答。
儿子
没沾到“光”却时常干扰他们“进步”
“路要靠自己走,不能依靠父母。靠父母不能长久,那是一种没有出息的表现。”—吴波
在孩子们眼中,吴波作为父亲,不仅不让沾他这个大官的“光”,有时还“严苛”到干扰他们的“进步”。
长子吴本宁,自1955年9月起报名去甘南支边,40多年来一直生活在甘肃舟曲县,直至去世。吴波的老战友曾想帮他调到兰州市,被老人知道后拦住了,他说绝不能用自己的影响为儿子谋好处。
三子吴威立,清华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国家机关工作,当年在单位变革寻找新去处时,国资局成立,组织上想把他调进来,吴波认为儿子不能在自己管辖的单位工作,坚决拦住了。
幼子吴本立,曾在北大荒支边开拖拉机,后自己考上教师,被领导“特殊关照”去香港进修,吴波听到后给北大荒领导打电话取消了他的进修资格,把名额给了其他教师。
吴波曾说:“路要靠自己走,不能依靠父母。靠父母不能长久,那是一种没有出息的表现。”
然而,严苛之下,并非无温情。让吴本立难忘的是,有一年,他回北京看望父母,吃完饭后,大家都吃萝卜,父亲却给他一个“国光”苹果。吴本立说,父亲晚年,越发怜惜儿子们,每次探望父亲要走的时候,老人总是送到大门外。
如何正确处理亲情与组织纪律的关系,是对党员干部的严峻考验。现实证明,一些党的干部往往在这上面栽了跟头。
吴波的儿孙中,没有达官显贵,有的只是工人农民和普通干部,从他当部长到离休、去世至今,后辈们没有找财政部的人办过任何事情,也没有一个在求职、上学、升职等事情上打过他的旗号。
吴威立说:“父亲从不对我们讲大道理,他对我们的教育主要是‘身教’,那就是一辈子要按照党的原则做事。”……
“面完达摩十年壁,换得金刚百炼身。今日灵山问证果,此生犹愧净无尘。”这是吴波对自己革命生涯的概括,也是这位共和国部长所追求的人生境界。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说:“吴老的精神、风范不断激励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守纪律、讲规矩。吴老的高风亮节,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文/新华社记者 杜宇 供图/新华及网络
图示制作/谢爽
遗嘱(一)
我参加革命成为一个无产者,从没有想过购置私产留给后代。因此,我决定不购买财政部分配给我的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4号楼1101、1103两单元住房。在我和我的老伴邸力过世后,这两单元住房立即归还财政部。我的子女他们均已由自己所属的工作单位购得住房,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占用或承租这两单元住房,更不能以我的名义向财政部谋取任何利益。
我去世后后事从简,不发讣告、不开追悼会,不搞遗体告别,火化后骨灰就地处理不予保留。
立遗嘱人:吴 波
见证人:王沈京、梁志义
家属:吴本宁、裘企阳、吴威立、吴本立
2000年10月9日
遗嘱(二)
怀诚同志:
我的后事请按我的遗嘱办理,一切从简。
我在遗嘱中要求我的子女不要向财政部伸手,也请部里不要因为我再给他们任何照顾。在我老伴邸力过世后,我的住房必须立即交还财政部。财政部也不要另外给他们安排、借用或租赁财政部的其他房屋。他们有什么困难,由他们找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解决。
我指定我的三子吴威立做我的遗嘱执行人,由他负责和财政部联系。
顺致问候
吴 波
2003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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