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8日下午2时许,白云区新市一名4个月大的婴儿疑被楼上扔下的玻璃瓶砸伤头骨,因找不到肇事者,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律师表示,如果确定瓶子是从该楼抛出,楼内所有单位人员须承担连带责任。
玻璃瓶从天而降
白云区新市街棠涌大埔九社工业区附近有一块空地,里面有一个变电站,背面是一栋6层的工业楼。8日下午2时许,张女士抱着4个月大的孙子小轩(化名),坐在变电站前休息,3岁大的孙女则在空地上玩耍。
突然,小轩“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张女士低头一看,发现一个巴掌大的玻璃调料瓶掉在地上,瓶子并未破损。怀里的小轩脸色发青,正在嚎啕大哭。“天杀的,谁这么缺心眼,东西乱扔啊!”张女士向着楼上大喊,并没有得到回应。
张女士询问了当时在场的街坊们,没有人看到瓶子是从哪个窗户扔出来的。
事发地背后只有一栋工业楼,昨日,记者与张女士走进了该工业楼,楼内各层是不同的制衣工厂。“8号是星期天,我们工厂都不上班的”,5楼一制衣厂的负责人说,“况且我们这边都是工厂,不做饭的,怎么会有调料瓶”。一名在工业楼内调查的警官表示,在该楼内各层都没有发现类似的调料瓶,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孩子太小,开颅有风险
小轩被送到了白云区新市医院。据值班记录显示,小轩被送到医院时并未昏迷,但反应稍微迟钝,头部右侧有半个鸡蛋大小的肿块,少数表皮破损。经C T诊断为脑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顶骨凹陷性骨折,考虑右顶叶脑挫伤。
一名刘姓值班医生表示,小轩目前没有生命危险,“但顶骨凹陷有可能压迫神经,颅内也会有淤血,顶骨自然恢复的机会极小。”刘医生称,只有进行开颅手术才能把顶骨修复过来,“孩子这么小,开颅肯定是有风险的,家属要考虑清楚。”
律师意见
高空抛物致伤无人承担 楼内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南都记者昨日就此事咨询广州市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广东法制盛帮律师事务所律师南芳。她表示,若确定孩子是被玻璃瓶砸伤,且瓶子是从几家制衣厂所在的楼房抛出,该事件就属于高空抛物致人损伤,楼内所有单位人员须承担连带责任。
南芳表示,高空抛物致人伤亡的事件,除非有视频监控,掌握扎实的证据才能确定责任人。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伤者家属可起诉楼内所有人员。“法律规定,若无人承担责任,则所有人均负有连带责任”。一旦成功诉讼,法院会根据被告人每个人的具体收入情况,指定一名具有执行力的人员支付所有赔偿。“但若这个人实际上没有做这件事,肯定会觉得不公平,那么在赔偿受害者后,执行人可以要求其他被告也承担责任,分摊支付赔款”,这也是在做到对受害者公平后,再实现被告的公平。
知多D
婴儿发生意外如何处理?
在公共场合,婴幼儿发生意外,尤其出现血流不止甚至昏迷的情况,家长须具备以下基本的急救常识。
●及时拨打120。
●医护人员未到达前,尽量不要改变孩子体位。
●若发现出血部位,须在伤口上压迫止血。
●发现肢体变形,怀疑出现骨折等情况,切不可随意搬动变形的肢体。
●若存在场所负责人,须及时联系对方,为其后的责任归属及赔偿做好准备。
采写:南都记者 饶丽冬 连楷 谢亮辉(线索提供:朱先生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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