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10日14时30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对人大专门委员会与人大工作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实录)
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网络电视台的记者。去年包括呼格案在内的一系列司法案件,在社会上都引起广泛的关注,可以说司法体制改革现在已经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所以我想提问王胜明委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内司委的职责究竟是什么?所谓的监督功能又是如何体现的?谢谢。
王胜明:谢谢中央电视台的提问。你提到的纠正呼格吉勒图等冤假错案,我认为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敢于认错、敢于负责的精神,体现了司法进步。当然,发生冤假错案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有关部门应当引以为戒,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王胜明: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是内司委的基本职责。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内司委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参与的方式主要有这么几种:一是加强立法。司法体制改革的许多内容都涉及法律规定,法律的立、改、废、释要适应改革的要求,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王胜明:二是加强监督。立法是定规矩,监督是抓落实。内司委建议常委会去年听取“两高”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报告,今年建议常委会听取最高院关于行政审判、最高检关于刑法执行监督的工作报告,这些内容都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也和司法体制改革紧密相连。
王胜明:三是加强调研。四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2015年,内司委要抓紧研究修改“两院”组织法,同时就中央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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