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北京讯 (特派记者 刘宇雄 万宇 蒋隽 田桂丹)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各类民间金融组织的迅速发展,各种风险因素也越来越集中,建议政府尽快通过建章立制,形成民间金融参与各方必须遵守的规矩,同时加强监管协调、落实监管责任。
民间金融风险趋于集中
王景武指出,近年来,各类民间金融组织发展很快,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持续增加,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等快速崛起,各类投资咨询中介机构遍地开花。民间金融领域有三个现象值得关注:一是组织集团化经营趋势明显;二是与互联网金融迅速融合;三是与商业银行的关联关系趋于复杂。上述三个趋势叠加,使民间金融风险更为集中,参与其中的中小投资者数量更多,风险扩散范围更广、速度更快,也更容易向正规金融体系传递,由此形成的局部性金融风险有可能迅速演变为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必须综合施策,加强规范,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他表示,政府必须主动适应民间金融发展的新趋势,通过建章立制,形成民间金融参与各方必须遵守的规矩,同时加强监管协调、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引导民间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加强监管防止金融腐败
在具体措施上,王景武认为,要规范民间金融发展,一是推动民间金融相关立法工作,如推动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引文件等法律法规。
其次是加强对民间金融的引导。在资金源头上,要根据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外部融资,严禁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底线。在业务拓展上,要与小额信贷行业的风险控制能力相匹配,避免经营业务过度膨胀,防止把自身经营风险转嫁给投资者。
三是要完善民间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防范民间金融风险通过互联网扩散。要明确界定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的经营范围,杜绝一手通过小额贷款公司直接从事放贷、另一手利用互联网搞集资,在小额贷款公司与互联网金融之间设立风险防火墙。落实互联网金融账户实名制,实现互联网金融平台账户与客户账户分离,保障客户资金不被挪用、挤占。
最后还要防止金融腐败。督促商业银行开展与民间金融相关的利益输送专项整治,防止金融腐败。同时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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