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1日电 (马骞)“近年来,随着"西南桥头堡"、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等沿边开放战略的实施,云南边境地区形成了人财物大流通、口岸大开放和经济大发展的新格局,给边境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但随之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商务厅厅长和良辉称,随着这些问题的出现,应当加快边境立法进程,推动边境周边和谐稳定发展。
云南地处中国西南边陲,边境线长4060公里,全省共有8个边境州和25个边境县市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现有一类口岸17个、二类口岸7个、边境通道93条、边民互市点110多个。“边境小道便道众多,跨国境居住民族有彝族、哈尼族、傣族、壮族、苗族等16个,是中国陆地边境线最长、毗邻国家最多的地区之一。”
和良辉说,近年来,边境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但随之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受缅北局势动荡、南海问题争端、暴恐事件的影响,走私、贩毒人员向边境渗透加剧,涉恐人员及“三股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人员潜入潜出威胁加大,边境“三非”(非法入境、非法拘留、非法就业)、“五过”(过境耕种、放牧、打猎、伐木、居住五种行为)频发,边境地区因利益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隐患上升,各种案件、事件日益增多。
“针对上述边境地区出现的新情况,尽管云南省公安边防和其他边境管理职能部门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除了重特大走私、贩毒、贩枪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外,许多未触及刑法等相关法律的边境事件没有统一的规范的处理标准。”和良辉称,这导致少数涉及边境管理的违法分子、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处罚,违法活动和犯罪活动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和良辉坦言,由于缺少边境管理的专项法律作为支撑,在具体事件的处理上产生了这样的情况:一种是处罚过轻(或不予处罚),放纵违法犯罪分子;另一种是处罚过重或某些边管人员因无法可以滥处罚,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引起不必要的行政诉讼。此外,周边国家发生动荡时,边民涌入边境地区的情况屡屡出现。 “究其原因,有管理和打击不够的问题,更主要的原因是在边境管理方面的法治建设还不完善。比如,我国至今未出台口岸工作条例等口岸规章、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造成口岸管理存在无法可依、标准不一的状况;也没有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制定统一的《边境管理法》,导致边境管理部门在很多方面的工作缺乏必要的国家法律依据,给边境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
“云南出现的上述问题,有云南省边境线长、毗邻国家多的个性问题,但更多的是边疆省份的共性问题。”和良辉说,如果《边境管理法》等一系列有关边境管理的法律纳入人大立法计划,并通过实施,将为解决边境地区目前存在的问题提供法律依据,为进一步推动“亲、诚、惠、容”经略周边外交战略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加快边境立法进程,完善符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是解决当前边境管理问题的根本实施,是推进边境地区发展的迫切需要,将更有力地推动边境周边和谐稳定发展。
和良辉建议,尽快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河界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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