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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固始特大交通事故7人被采取刑事措施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3月13日电(李丽静 金豪)记者13日从河南省交警总队获悉,8日发生在沪陕高速固始县境内的特大交通事故,已经有7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日,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商城客运分公司驾驶员曾黎驾驶豫S81379大客车(核载55人,实载55人)从商城前往浙江途中,因避让不及,于5时40分许在沪陕高速公路779公里处,与孙磊驾驶的浙E2U936轿车发生刮擦,大客车方向失控,冲出右侧护栏侧翻于路边水塘内,造成5人当场死亡,12人受伤(其中11人重伤,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信阳市公安机关迅速调查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取证,该事故肇事双方以及大客车所属运输企业有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目前,信阳警方已对7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3人是商城县运管所职工,均在商城客运分公司兼职,分别是经理陈丽,安全经理李长贺,安全员朱时梅;其他4人分别是豫S81379客车承包人杨刚、李运海,驾驶员曾黎和浙E2U936轿车驾驶人孙磊。前5人涉嫌罪名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均于3月9日被刑事拘留;曾黎涉嫌罪名为“交通肇事罪”,于3月10日被监视居住;孙磊涉嫌罪名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3月10日被刑事拘留。
news.sohu.com false 新华网 https://news.xinhuanet.com/local/2015-03/13/c_1114630282.htm report 641 新华网郑州3月13日电(李丽静金豪)记者13日从河南省交警总队获悉,8日发生在沪陕高速固始县境内的特大交通事故,已经有7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日,信阳市弘运运
(责任编辑:UN006) 原标题:河南:固始“3·8”特大交通事故7人被采取刑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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