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记者昨天从海淀法院获悉,2014年该院受理消费者维权案件,涉诉集中于食品类商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与商品外包装与实物不符等, 值得注意的是中关村电子市场商家欺诈行为也成为涉诉重点。
海淀法院表示,一些商家惯用“定金绑架”强迫交易。大多数消费者在电子市场选购商品前一般会确定某一种品牌、型号,并认可该型号。当消费者向商家询问某商品型号时,商家为留住客户通常会以低价吸引消费者,并催促消费者先交定金才能提货。消费者交纳定金尤其是通过POS机刷卡后,商家则以商品缺货、POS机刷卡后退费需要手续费等理由向消费者推销另外一种品牌的产品。消费者为不损失定金,只能接受商家推荐。但因定金绑架而产生的交易,大多数消费者达不到自己想要的目的,为此诉至法院。
针对该类型案件特点,海淀法官提醒消费者,首先要充分了解所要购买的商品,避免随意交付定金或预付款,防止商家强迫消费者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其次消费者应提高购物发票等证据的留存意识,降低纠纷发生后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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