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爱犬不慎走失,后发现被邻居杀害并分尸,主人洪女士以财产损害赔偿为由将邻居诉至法院。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洪女士诉称,自己在2010年5月购买一条纯种拉布拉多犬,取名阿星。阿星性情温顺,非常听话,给洪女士和家人带来不少欢乐,洪女士也对其十分宠爱。2015年2月11日清晨6点,洪女士丈夫在楼下遛狗时,因天色未亮视线不好,一时没有看到阿星,之后爱犬走失。此后,洪女士四处张贴寻狗启事,多方查找未果,还因寻狗心切轻信他人,导致被骗1600元。
后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发现丢狗当日清晨6点左右,被告余先生将阿星用狗绳套走并牵回自己住处。洪女士通过朋友找到余先生询问,得知余先生将阿星牵到旱河路附近杀害并分尸。在洪女士的要求下,余先生带洪女士来到杀狗现场,找到了阿星的尸体,阿星仅剩下狗头和狗皮,现场惨不忍睹。洪女士及家人如同失去亲人般悲痛欲绝,随后将阿星葬于昌平区宠物天堂。
洪女士认为,阿星属于自己所有,就像是自己的家人,余先生自备狗绳将阿星套走并杀害分尸,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从阿星丢失后四处寻找到得知爱犬被害后下葬,给洪女士及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及精神损害,因此起诉要求判令余先生赔偿买狗、养狗、寻狗、葬狗费用及精神损失共计4万余元。据了解,海淀法院正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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