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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黑老大”一审获死缓 被没收亿元个人财产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魏徽徽彭勇陈少波杨美满许文楚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彭勇 陈少波 杨美满 许文楚)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海珠区法院分别对天河区棠下贩毒“黑帮”郑凯等10人团伙,和增城“第一黑帮”李录林等24人团伙进行宣判。其中,郑凯因涉毒等4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死缓,李录林因开赌场等4宗罪,获刑17年并没收1亿元财产。

  棠下贩毒“黑帮”:“黑白通吃”垄断棠下毒品市场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以郑凯为首的四川籍涉黑团伙,通过层级管理、提供工资报酬、毒资提成等形式,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贩卖毒品、敲诈勒索、抢劫等犯罪活动,在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村达善大街、大片南路、西边大街等区域非法控制毒品交易。

  据悉,郑凯被带回公安机关时身穿防刺背心,口袋里有3台手机,1把匕首,1把手铐钥匙,还有1份棠下派出所值班表。他否认涉黑,并称这些东西都是“捡”来的。但是他手下多名马仔都认了罪。

  据送毒品给下家的“小弟”刘万江供述,他负责帮郑凯物色可帮其送毒品的未成年人,巡查有没有其他外人在郑凯控制区域贩卖毒品。郑凯怕控制不了手下的马仔、送货小弟和所控制的卖淫女,先引诱这些人吸毒上瘾,从而实现既控制又可以赚钱的目的。

  刘万江供称,虽然郑凯所贩卖的毒品的价钱普遍偏贵,但他所控制的范围内绝对性地垄断了毒品市场,吸食者只能找他买毒品。

  “我们绝对不敢私下贩卖毒品,因为郑凯的势力非常厉害,如果有人对他不忠,他就会动用黑、白两道的人将他搞死。”刘万江还称,“黑”就是指郑凯手下的“刀手”, “白”就是指郑凯认识的公安人员。

  刘万江还交代称,2013年5月16日上午,他受郑凯指示假装向吴某辉买冰毒,郑凯当时告诉他说交易时会有公安人员去处置吴某辉,但公安不会处理他。事情正如郑凯所说,被抓后,刘万江和另两名四川籍老乡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就被放了出来,吴某辉却被刑拘了。

  刘万江说,郑凯很会“收买”人心,跟了郑凯后,不用怎样干活就能轻松赚到钱,还有毒品吸食,生活过得比打工轻松舒服多了,而且“即使我们出事被抓了,郑凯也不会不管我们,他会在我们抓后继续照顾我们及我们的家人,让我们免除后顾之忧”。

  判决

  “黑老大”涉四宗罪一审获判死缓

  经查,该团伙被抓时查获毒品620包,净重800多克,毒资近30万元,还有手枪1支,子弹3发。

  广州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郑凯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9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1年9个月不等刑罚。

  增城“第一黑帮”:开赌场办公司非法控制建材供销

  昨日,以李氏兄弟为首的“增城第一黑帮”24名被告人在海珠区法院领刑。经法院查明,李录林于1990年起,纠集黄国双等社会闲散人员在增城区永和镇、新塘镇等地,从事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初步形成以李录林为首的黑恶势力。

  2000年,李录林开始涉足当地工程建设行业,并因在广惠高速公路工地聚众争抢工地,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005年起,随着永和镇、新塘镇等地的经济逐步发展,李录林为壮大实力,插手当地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攫取暴利,形成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成员又先后与案外人合股或单独设立多家混凝土公司、土石方工程队,为排除竞争对手,非法控制、垄断增城区永和镇、新塘镇等地的多个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建筑原材料供销权和建筑工程承建权。此外,该团伙还涉足娱乐行业、房地产开发行业,并开设赌场。

  判决

  “黑老大”被没收1亿财产

  海珠区法院以李录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刑1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亿元、罚金人民币115万元。其余2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10年至1年11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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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652) 原标题:率众作恶的人,都没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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