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继浙江省消保委起诉上海铁路局事件之后,有着“中国公益诉讼之第一人”的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委员丘建东因实名制购票丢失后被要求补票才能出站,近日再次将上海铁路局告上法庭。记者昨天了解到,立案截止日期已过,法院仍未明确是否立案。
今年58岁的丘建东,是福建省消保委委员,同时也是龙岩市海平面法律服务所主任、农工党龙岩市委机关支部委员。
据丘建东告诉记者,今年2月19号(农历正月大年初一)上午,他到温岭考察消费者事务,当天下午从温岭站购票,乘坐高铁G7573次列车返回温州南站,共花了28.5元,当天下午两点56分开车。到了温州南站,他发现车票找不到了,无法持票出站,车站工作人员要求其进入补票办公室补票。丘建东谒问工作人员,可不可以凭身份证查询车站电脑系统,以证明确实购票而放他出站。但工作人员告诉他,按规定,不原价补票就不能出站。无奈,丘建东补了一张28.5元的车票,还交了两元手续费。
丘建东表示,火车票背面的“铁路旅客乘车须知”第4条规定,“实名制车票需凭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票、证一致方可退票,中转签证;票、证、人一致方可进站,乘车”。按照这条规定,出站时若票证遗失,凭身份证查验就能证明凭证遗失人曾经购票,不应再二次购票。
2月22日,丘建东通过邮寄起诉书的方式,将上海铁路局起诉至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要求对方返还票款。他还认为上海铁路局存在欺诈行为,应另行赔偿500元。
丘建东表示,2月25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一位叫刘锦波的法官给其打来电话询问相关情况,但并未表态是否会立案。法院后来又要求其把身份证复印证邮寄过去,他已经于3月4日寄去。3月9日,EMS官方给丘建东发来快件追踪短信,称他寄的身份证复印件快递已经由(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单位收发章代收。但截止到昨天,丘建东仍未收到法院的通知,是否立案仍不得而知。
记者昨天联系上海铁路局宣传部门的负责人陶利平,他声称对这一块不清楚,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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