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鑫)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毕业生于艳茹因身陷“抄袭门”而备受关注。昨天,北京大学官方微博发布《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事件相关处理情况的说明》,通告称,将维持北大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原处理决定,即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于艳茹本人在微博中发布声明称不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将继续提出书面申诉和行政复议。
去年八月,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刊登了一则《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公告称,北大历史系博士毕业生于艳茹发表在该刊2013年第7期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为剽窃一国外论著,并决定5年内拒绝于艳茹的投稿,该论文发表时,于艳茹尚为该校在读博士生。
随后,北大成立工作组和专家组,对此事开展调查,并于今年1月9日召开的北大第118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但于艳茹本人并不接受这个决定,也不承认抄袭事宜,并向学校提出申诉。今年1月20日,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了于艳茹对于学校撤销其博士学位决定的申诉材料。
今年3月13日,北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在认真阅读于艳茹和北大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书面材料基础上,按程序先后听取于艳茹本人陈述并进行提问、听取北大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陈述并进行提问。昨天,北大公布“二审”结果,“经过认真复查和充分讨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准确、程序规范。经表决,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决定维持原处理决定。”通报称。
3月16日,于艳茹收到申诉复查决定书后,在个人微博上发表声明,表示对维持原处理的申诉结果感到非常遗憾,不能接受处理结果,将继续向北京大学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和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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