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徐州3月19日电 (朱志庚 李东艳)只有小学文化的40岁广东籍女子马某,以给传销头目胡某算命、看运程为由,骗取对方400余万元去给对方做善事、修缮寺庙,结果少量钱款买鱼、龟放生,部分钱款存到了自己母亲和弟弟的账户。3月19日,该诈骗案在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院当庭以诈骗罪一审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据审理查明,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间,胡某、扈某等人以“万钧国际”的名义,在北京、宁波、徐州市泉山区等地组织、领导实施传销活动,胡某个人非法获利约人民币3000余万元。
胡某信封建迷信,便找人算命、看运程,后通过他人介绍结识被告人马某,被告人马某陆续以算命为由要求胡某向其汇款,并不断抬高数额。2014年1月至3月间,被告人马某假借为胡劲松做善事、修建寺庙等事由为名,先后骗取被害人胡某人民币400余万元,少量钱款用于购买放生龟、鱼,部分钱款以五年定期的形式存于其母亲和弟弟的账户。
被害人胡某向公诉机关陈述,自己通过朋友认识马某并让其为自己算命,看运程。期间,曾告诉马某自己所做的生意在中国是非法的。马某说这是偏门要用偏财做善事不能留名。刚开始,马某以边远地区的儿童没衣服穿,后来又说需要修缮免于,让他做善事,一次次让他汇钱过去,而且一次比一次多。至于这些钱怎么用的,马某没有说,只是说事情进行的很好。如果知道马某没有用钱去做善事,也不会给马某钱了,现在认为自己被骗了。
在法庭上,马某一直强调,自己从小就是一个善良的好人,她做这些是在帮助那些客人,客人送的钱都用来购买龟、鱼放生了,或者用来为客人做善事了。她也常常对客人说,不能做犯罪、犯法的事情,如果知道胡某的钱是非法所得,也不会拿了。
当日,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以马某犯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被告人马某的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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