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春霞)发改委昨天发布的一则通知指出,就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雾霾综合治理工程,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上述资金将惠及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山东等6个省份的治霾行动。
今年重大环境治理中央拟投入35亿
发改委昨天发布《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通知显示,2015年中央将至少安排80亿资金用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其中,今年首次单列的选项类别—重大环境治理工程将获中央投资35亿。该类别包括大气雾霾综合防治、秸秆综合利用、重金属污染治理、流域工业点源治理及清洁生产示范等多个方向的环境治理项目。此外,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类,为45亿。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中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类,则需评审后确定。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除个别项目外,上述工程中央投资都将采取“打捆下达”方式。这种方式不同于发改委直接将资金安排到项目,而是将具体项目的资金安排权限下放到省级发展改革委,由省级部门在报备基础上支配。
中央拟为京津冀等6省市治霾投入15亿
中央拟为重大环境治理工程安排的35亿资金中,用于大气雾霾综合防治工程的最多,达15亿。其次是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重点流域工业点源治理和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均拟安排5亿元。
其中,大气雾霾综合防治工程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明确表示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特别是前者,特别要求仅限京津冀及周边6省市,后者还包括6省市外的黑龙江、西藏等地。自2013年环保部公开全国重点区域空气质量以来,京津冀的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一直远低于长三角、珠三角,与全国平均水平也相差甚远。
另外,昨天的通知还明确中央资金的投放标准,大气雾霾综合防治工程中,非电行业大气环境治理项目不能超过15%,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能超过3000万元,其余的单个项目不能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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