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外警方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无故殴打流浪汉的两名男子被刑事拘留
3月23日,两名无故殴打绥化市兰西县来哈市的流浪汉李永武(男,42岁)的嫌疑人张珈宁、贾金鑫被道外警方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
3月11日21时30分许,流浪汉李永武在桦树街与东直路交口处的工商银行自动提款机室内休息,被嫌疑人张珈宁、贾金鑫两人用酒瓶和拳脚进行无故殴打。道外分局站前治安大队民警接到市民报警后迅速出警,仅用4分钟到达现场,将伤者送到哈医大一院救治,同时10分钟内就在热心市民的帮助下,在附近将两名嫌疑人抓获,依法先行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在民警到医院调查取证时,发现李永武离开医院不知去向。道外公安分局在组织全区警力全力寻找的同时,通过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通知全市民警寻找,并通过新晚报向社会广泛征集寻人线索。
22日16时许,接到一名银行职工提供的线索后,民警在该银行自动提款机室内将李永武找到,并在第一时间将其送到市第七人民医院检查治疗。经医护人员对其伤情进行检查和处理后,认为伤势无大碍,无需住院治疗。于是民警将其带回核实身源,制作询问笔录,并为其提供了吃住条件。
3月23日,道外分局民警带着李永武到相关部门进行了伤情鉴定,法鉴结果为轻伤,民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涉嫌寻衅滋事的嫌疑人张珈宁、贾金鑫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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