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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原副区长受贿近百万元 一审被判5年半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刘雪 吕婧

  每逢佳节收受现金、购物卡,主持河涌整治为拆迁公司提供“关照”,黄埔区原副区长温旭春“栽”在任上。去年6月份,其被广州市纪委宣布立案调查,日前,这一案件在中山市中院开庭。

  经查,2003年至2014年,温旭春任职期间,收受贿赂共计近百万元,一审被判5年半。去年,荔湾区三任农水局局长相继落马,他为其中之一。

  每逢佳节收贿金

  广州市穗洲拆迁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某某供述,2003年至2005年,温旭春正担任芳村区农业水利局局长,其间主持花地河两岸整治工程。包某某找到温旭春,希望能“关照”一些工程。在温的帮忙下,他顺利拿到了花地河截污工程征地项目约140万元的拆迁工程。

  2012年,由于温的推荐,穗洲公司承接到广州市黄埔区南岗污水处理系统—金紫涌、牛屎圳、细陂河流域污水收集工程约60万元的征地拆迁工作。

  为“表示感谢”,近10年间,包一共送出13万元现金和4.2万元购物卡。

  收钱3年才想到退还

  刘某甲供述,在2003年至2006年期间,其送给温旭春55万元港币。因为“关系”不错,他提前得知一些项目的招投标信息,联系挂靠多家有资质的公司一起去围标。芳村河涌管理所的人也会对其“关照”,最终,刘某甲顺利中标几个工程项目。

  刘某甲说,在温旭春调离芳村区水利局局长后,就没有任何联系了。直至2006年12月,和他一起做工程的侄子刘某乙涉嫌行贿被检察机关调查,温旭春得知后联系刘某甲,退还了55万元港币。

  由于退钱时距离第一次收钱已有3年之久,而这期间,温又接受其他贿赂,法院认为,这并不属于及时退还情形,不予采纳。

  师弟花百万帮他晋升

  同样是温旭春的“关照”,2011年12月,作为师弟的林某甲承揽到黄埔区南岗污水系统—南岗河、沙涌、沙步涌流域污水收集工程施工Ⅱ标工程。该工程中标价7900万元,“如果顺利做下来,可以赚1000多万元”。

  林某甲表示,2011年的一天,他和温旭春等人喝茶,温向其倾诉,自己很郁闷,在黄埔区当副区长多年,一直没有机会进步。为此,他开始通过堂兄“找关系”,并主动掏出100万“见面礼”。此事后来无果而终,林的100万仅被退还50万。

  对此,温旭春辩称,其并不知情,后来得知林某甲因此事转账100万给别人,但林让其不要管。尽管如此,其先后4次收受林某甲贿送的现金2.5万元,并利用职权帮助其承接工程项目被认定违法。

  收购物卡帮老乡竞岗

  温旭春在担任黄埔区副区长期间,分管公安等部门。曾担任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刑警大队中队长的朱某某也曾得到温旭春的“关照”,顺利竞岗成功。他和温旭春是老乡。2008年至2014年的春节和中秋期间,朱某某一共送了12次购物卡,共计4.1万元。

  采写:南都记者 刘雪 吕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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