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明(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中共高平市纪检委原书记张俊明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近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2014年11月18日,山西省纪委网站发布消息,高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俊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12月26日,高平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张俊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经查,张俊明在担任沁水县、高平市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收受礼金,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与他人通奸。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相关规定,张俊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俊明简历
张俊明,男,1963.8出生,山西平顺人,本科学历,1990.3入党,1978.3参加工作。
1978.031979.01 平顺县石城镇黄平学校教师;
1979.021981.02 平顺县石城镇豆口学校教师;
1981.031983.05 平顺县石城中学教师;
1983.061985.06 在晋东南师专外语系学习;
1985.071987.11 平顺一中教师;
1987.121992.06 陵川县委办公室干事;
1992.071995.01 陵川县委办督查科科长、副科级督查员;
1995.021998.07 陵川县秦家庄乡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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