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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购底商无法办房产证 住建委帮业主拿房本

来源:法制晚报

  天津人李刚(化名)在东二环内的天娇园小区买底商投资,之后却意外得知,房子中有28平方米是东城区东花市南里东区社区居委会的定向安置用房面积,不能办房产证。为此,他往返京津两地,维权三年多。之后,《法制报》“开庭3·15”栏目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记者日前了解到,报道后,维权出现转机,各政府部门经协商,最终合力解决了这个难题,如今购房人已经领到了房产证。

  案情回顾

  东二环买底商部分被划居委会

  2008年3月,李刚和母亲与北京天华津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约,共同买房。合同约定,李刚和母亲购买天娇园2号楼某号底商,性质为商业用房,房屋建筑面积72.66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8377.69元,房款一次性付清。

  2008年5月底开发商交房。办理房产证时,李刚意外得知,房子其中有一部分面积是居委会的。

  李刚说,当时负责房屋登记管理的一位姓于的科长查询后告诉他,他买的房子在房管登记系统里被分隔成两部分,面积分别是44.66平方米和28平方米,后者的用途成了东城区东花市南里东区社区居委会的定向安置用房,它是不能办产权证的。

  李刚说,他从市建委了解到,那28平方米自始至终被规划成居委会,但不知为何被开发商当商品房面积卖给了自己。

  拿不到房本想卖难也租不上价

  李刚说,房子莫名成了居委会的,自己损失巨大。如今天娇园房价已经涨到每平方米5万多,底商房价更高。没产权证,卖房受影响。没产权证,租房也难。2012年北京出台新规,入驻底商的公司必须持房东的产权证复印件才能以此地为经营地址申请营业执照。李刚的房子闲置一年多才租出去。同小区同户型面积的底商,月租金能到1万元以上,但他的房租被压到6500元。

  诉至法院维权开发商没有露面

  2012年1月,李刚起诉北京市规划委,认为该委向天娇园开发商颁发的规划许可证导致自己购买的房屋从72.66平方米缩水到44.66平方米,行政许可事项违法,要求法院予以撤销。

  北京市规划委拿出规划图等材料,称天娇园虽然做过规划变更,但是针对整栋楼的外形做出的,不涉及某个房间从商业用房变更成定向安置用房的问题。

  因缺乏证据,2012年2月10日李刚撤诉。之后,李刚起诉开发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为自己办全部购房面积的产权证,并承担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17000余元。

  法院向房管部门调查得知,涉案房屋部分被开发商变更为居委会,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因此法院无法支持李刚这部分诉讼请求。

  2012年11月28日,法院只判决开发商赔偿李刚违约金17000余元。李刚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记者了解到,起诉之前,李刚还和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有过沟通。但起诉后,整个诉讼过程中,开发商都没有出庭应诉。

  如今,李刚已经和开发商失去联系。诉讼期间,法院也曾多次联系北京天华津政房地产公司,但均联系不上。法官之后张贴了公告,开发商还是没露面。

  报道影响

  刊出才一个月解决方案就出台

  后来,李刚联系到《法制晚报》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2013年11月4日,本报“开庭3·15”栏目以两个版的规模,发表题为《花钱买底商“内藏”居委会》的报道。

  报道一个多月后,李刚接到北京市住建委登记处电话通知,称他的事情有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我当时非常惊喜!为了这房子,我已经维权了很多年,听了无数次‘事情无解’的话!”李刚激动地说。

  市住建委给出的解决办法是把楼房地下的面积,在图纸上重新分割,将属于居委会的28平方米转移到地下,这样地上就空出了相应的面积,再将空出来的28平方米变更成商业性质,进而办理房产证。

  各部门一起发力手续几天跑完

  据李刚所知,2014年年初到3月,市住建委牵头,联合东城区房屋登记中心、东花市街道以及居委会等部门多次开会,对解决方案进行商讨。

  由于是内部会议,李刚无法参加,但每次开会后有了进展,市住建委都会主动告知他。

  2014年4月,市住建委提出的方案得到认可。李刚回忆,2014年夏天的一天,东城区房屋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知他,测绘已经结束,他可以到测绘部门取结果了。

  2014年8月25日,李刚拿到了测绘报告,之后拿着它到东花市街道、居委会、天娇园物业公司等部门跑了其他手续。

  李刚是做工程施工监理的,也算是房地产圈儿内的人,清楚自己所遇到的事情解决起来将要面临困难。“重新分割地下空间,变更使用性质,很多之前的批文手续会被推翻,哪一个手续走下来,都需要时间。”

  谁知,由于相关行政部门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手续跑得很顺利。“我想,这些手续怎么也得2015年春节才能跑完。没想到,几天工夫,所有程序都走完了,剩下的就是办房产证了。”李刚满心喜悦地说。

  业主感言

  没有法晚关注转机难以想象

  2014年11月,平时在天津生活的李刚又踏上了来北京的城际列车。

  11月的北京很冷,但李刚说自己那次来,心里暖暖的。因为心态和之前来北京维权时,完全不一样了。“之前来北京,心里是纠结的,想着来了也很难解决问题。但那次,心里十分轻松。”

  2014年11月25日,李刚拿到了迟来7年的房产证。

  此次“阳光3·15”系列报道期间,记者对此前报道中的当事人进行回访。李刚在电话里向记者报喜并表示感谢,他说,像他这样“奇葩”遭遇太个例了,如果没有《法制晚报》的关注、报道,很难想象,问题能有这么大的转机。

  文/记者毛占宇制图/刘江

news.sohu.com true 法制晚报 https://news.sohu.com/20150326/n410360081.shtml report 3310 天津人李刚(化名)在东二环内的天娇园小区买底商投资,之后却意外得知,房子中有28平方米是东城区东花市南里东区社区居委会的定向安置用房面积,不能办房产证。为此,他
(责任编辑:UN652) 原标题:买天娇园小区底商发现竟含居委会用房无法办房产证法晚报道后—— 住建委牵头业主拿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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