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王晓飞)因为牌桌上的几句气话,酒后的刘某怀恨在心,于是将邻居蒋某约至小区外,开车将蒋某撞死。今天上午,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刘某在北京市三中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2014年6月6日,47岁的刘某与被害人蒋某(男,殁年50岁)发生冲突。后刘某于同日18时许,酒后驾驶北京现代牌轿车,在怀柔区庙城镇金善名居6号楼北侧小区路上,故意加速冲撞蒋某,致蒋某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上午10时20分,现年48岁,已是满头白发的刘某被法警带入了法庭。
对于检方指控,刘某一反此前在侦查机关的有罪供述,称自己开车后并未注意到前边的蒋某,不是故意杀人。
刘某称,自己和蒋某两家相距不到50米,平时并无仇恨,在案发当天,自己喝了2两白酒和两瓶啤酒,之后和往常一样,刘某找到蒋某等人玩牌去了。
“那天蒋某管我借钱,他打牌好像输了点钱。”刘某称,自己当时身上就400元钱,之后拒绝了蒋某,因此引来了对方的埋怨,“我们平时在牌桌上也经常有拌嘴的时候,但是真不至于杀人”。
刘某辩称,自己随后还主动打电话缓和与蒋某的关系。
但根据检方提交的证据显示,蒋某从小区大门往回走时,是一处将近50米的大直道,就是在此,刘某猛踩油门开车撞向了蒋某。“在50米的大直道上,路上有没有人你会看不清楚?”公诉人反问刘某。
对此,刘某吞吞吐吐地称,不清楚。“我连撞车的声音都没听见,人飞起来,都没看见。”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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