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执行二庭盖平山寻找被执行人有妙招“放水养鱼”办案让申请人利益最大化
“老赖们”东躲西藏,经常玩失踪,法院执行面临“人难找,物难寻”。丰台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盖平山却有一套利用QQ等新媒体抓老赖的妙招,使其9年执结案件1300件,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日前,《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这个80后法官。
执行有新招 假装联系业务QQ“搭讪”老赖
今年31岁的盖平山自2006年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后进入丰台法院,直到现在已经9年。
“刚开始跟着老法官办案,一般就是到银行查查账户,账户里有钱直接划款。”盖平山说,执行最难的就是找人,老赖总是躲法官,“大半夜去查,凌晨去堵,这些常规手段每个执行法官都经历过。但现在,抓老赖延展到了网上。”
盖平山接手过一起案件,“蜘蛛人”工作时从高处坠落造成高位截瘫,看到需要支付70多万元赔偿款,公司老板跑了,结果工人拿着法院判决,却一分钱也拿不到,治疗、生活陷入困境。
经过调查,盖平山得知该公司已经经营10年,在业内小有名气。“我感觉他不会轻易转行”,于是盖平山在网上下起工夫,“外立面清洗、北京”,百度上跳出了相关公司的名字,盖平山一个一个翻找,真的发现了线索,虽然公司名称不同了,但是联系人就是那个消失的老板。原来老板用别人的名字重新注册了公司并开始在网上招揽生意。
“人虽然找到了,但不能打草惊蛇,毕竟他没留电话和地址,只有一个QQ号。”于是盖平山恶补了一下高楼外立面清洗的知识,在网上与老板聊了起来,“亲,我公司销售清洁剂,现在正在优惠促销,买一送一,送货上门,你要点呗?”一番热聊后,老板答应试用,并给出了公司地址。
结果不言而喻,经过一番协商,欠钱老板终于分期将赔偿款付清。
通过信用卡对账单办结10年陈案
1998年,当时就年逾六旬已经退休的王老太受聘于潘某公司,后潘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王老太借款10万元,并约定一个月内偿还。可直至两年后,潘某不仅没有偿还借款,并且下落不明。老人无奈起诉追债,虽然拿到胜诉判决,但潘某自始至终没有露面,公司也人去楼空。
法院在此后的10年里通过各种途径寻找潘某未果。潘某与妻子离婚后搬离原住处,也没有回户籍地,他名下无房、无车、无存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盖平山没有放弃,“他既然没有存款,会不会靠信用卡‘借贷’生活?”盖平山试着将潘某信息上报人民银行查询信用记录,终于发现潘某2014年年初分别在广发银行、浦发银行等5家银行办了信用卡,通过对信用报告分析,盖平山发现潘某在其中4家银行备案的寄送信用卡对账单地址位于西城区同一处所。
盖平山顺藤摸瓜找到潘某。“你们怎么找到这里了!”潘某见到法官和法警惊讶地说。他为逃避追踪,用别人身份租的房子。
经过盖平山开导和教育,去年年底,年逾七旬、腿脚不便的王老太在16年后拿到了全部欠款及利息26万余元。
规避执行歪招法官轻松化解
盖平山告诉记者,虽然查老赖的手段多了,但老赖赖账的手法也在不断变化,“老赖开始寻找法律漏洞,钻空子规避执行。”
随着前几年房价上涨,通过虚假诉讼、虚假调解反规避执行的案子多了起来。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子后,被执行人会拿出和案外人签订的虚假购房合同或者从别的法院骗得的“房子已判给案外人”的判决规避执行。“这意味着法院不能查封这套房产,因为它已经不是老赖的财产了。”
在2013年前后,这种情况很多。最高法后来出台反规避执行的意见和解释,规定对法院查封房产,其他法院不能二次确定权属,如果案外人确实花钱买了房子,可以到查封房产的法院提出异议,然后由这家法院甄别。
“如何甄别,法宝只有一个,就是第一时间去现场查控。”盖平山说,敲开房门后,他会直接询问住户情况,“假租户很好识别,房租水电费是不是你交的,对房屋是否了解。有的人一问,连物业公司在哪都不知道,有的甚至连几单元都不知道。”
他曾经遇到过一个房子有3人拿着租赁合同来要求法院将查封房产给自己,“最后一查,3个合同都是假的”。
办案有想法 放水养鱼保障申请人能拿到欠款
老赖难找,可找到老赖如何让他们还钱更难。盖平山告诉记者,老赖要区别对待,对于就想赖账的、事先已经转移财产的老赖,抓住该拘留拘留;对确实有困难的这部分人,法官要下工夫帮助他们还钱。
一位老人到美容美体店做足疗时丢了玉器挂坠,经法院调解,对方赔偿老人1.5万。可是,对方没有按时支付赔偿款。
盖平山调取了工商登记发现,这家美容美体店已注销,老板张涛(化名)联系不上,银行账户也已经为零。盖平山上门发现,涉案美容美体店已经改头换面,他在新店内几经打听,终于了解到跟张涛有关的另一家店面地址。两家店店名只差一个字,店主是张涛的妻子李玉(化名)。
盖平山和法警来到李玉的店,一边要求店员联系张涛夫妻,一边询问店内经营情况。等待期间,盖平山发现顾客络绎不绝。店员最终没能联系到张涛夫妇。在不断盘问之下,他得知店员也在找老板,因为早上已经收到一张发给李玉的执行通知单。盖平山恍然大悟,看来张涛欠款不止一笔。
“我们可以直接封了他的店,但考虑到这家店经营不错,至少可以给十几个人提供工作岗位。而且正常经营才能有收入,才可能解决欠款赔偿问题。”盖平山虽然没有找到张涛,但他想办法做李玉的工作,让他们明白,改个店名欠债也不能一笔勾销的,规避执行还会影响正常经营。
最终,张涛和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分期偿还欠款。“这就是放水养鱼,等鱼卖了钱也就还上了,保证了双方利益最大化。”盖平山说。
平衡权益执行对双方是利益转移
盖平山说,今年接到几个类似案件,原被告订立了借贷合同。以往借钱人还不上钱,出借者可能会去法院起诉还款,经过一审二审取得判决,但时间很长。于是有人申请公证债权文书,借款时申请公证债权文书,如果不履行就直接到执行局申请执行,这个程序就快很多了。
一起案件中,因为法院对利息约定有限制,民间借贷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专业放贷者为规避这个规定,就会约定手续费、咨询费、违约金等多个收费项目,约定下来的全部比例有的甚至能够达到50%。如果走诉讼程序,法官可以认定约定不合理,在判决时会作出调整,以保护被告的利益。
但案子到执行庭,没有法院审理这个程序,即使一方认为违约金过高,但是没有太多的机会调整。为了防止放贷者获取不当利益,法院在执行公证债权文书前也开始探索引入审判中的判断标准进行审查,对于部分诉讼能力较差的当事人,还会进行释明。
“如何平衡当事人的权益就需要多下工夫。一个执行行为会产生很大的利益转移,对双方都是巨大影响,所以要谨慎再谨慎。”盖平山说。
文/记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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