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不能再心存侥幸了。伴随着新《环境保护法》和新《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深圳市昨日正式启动“环境执法年”相关工作。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表示,开展“环境执法年”活动,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用严厉的法律手段惩治违法排污,大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向环境违法行为宣战。
今年将开展8大专项执法行动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环境执法年将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流域污染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开展大气污染整治、危险废物污染整治、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金属污染、环境基础设施整治等8大项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活动的部署,每一项工作安排细化至月份。全年以开展环保大检查为主线,分类梳理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分类整治。年底前进行总结,将大检查成果向社会公开。
8大专项执法行动具体时间安排为:4月至6月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5月至6月开展重金属污染专项执法行动;6月至10月开展重点流域污染整治专项执法行动;7月至9月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专项执法行动;8月至9月开展危险废物污染整治专项执法行动;9月至11月开展环境基础设施整治专项执法行动;10月至12月开展大气污染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据介绍,今年将加强信用管理,扩大重点污染源环保信用评价范围,建立企业环保诚信档案,定期公布重点污染源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执法行动中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信息将及时向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推送,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同时,将启用科技手段完善环境监控系统。深圳市人居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汪斌透露,今年将启用污染源在线监测视频、无人机执法检查试点、24小时环境监控系统等技术。同时,在深圳市所有的环境执法机构配置移动执法设备终端,推广环保移动执法系统。
深圳污染源排污单位逾10万家
新《环境保护法》今年1月1日起施行,3月12日,深圳向违法偷排工业废水的企业开出首张罚单,并责令停产整治。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黎晓涛表示,接下来,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将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新《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的各项新制度和硬措施,用最严格的执法依法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整治一批不合格的污染源,解决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
有法律保驾护航,环境监管执法难点在哪?深圳市人居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汪斌认为,目前环保执法方面仍然存在三个难点。首先,是思想认识方面存在差距,一些在深企业、基层干部认为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处理会影响地区的G D P,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不大;其次,环保机制上还存在一些障碍,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力量偏小偏弱;第三,深圳的污染源排污单位超过10万家,涉及到产业流程,执法与产业互动的良性方式还有待形成。
采写:南都记者 林燕德
动真格
1
专项整治重点流域污染
茅洲河、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等重点流域污染一直是深圳水质整治的难点。今年开展的重点流域污染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将加强对流域内工业污染源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排直排等用逃避监管的方式向水体排污的违法行为。同时,通过排查重点流域内无牌无证的地下小电镀、小五金、小作坊等污染物直排的黑污染源,通过查封扣押、停业关闭、行政拘留等手段坚决依法取缔和铲除,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执法行动还将严厉查处违法倾倒垃圾、污泥等废弃物的行为以及向河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2
对“未评先建”进行筛查
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大量出现的“未评先建”、“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进行筛查,依法严肃查处,一律责令停建或依法予以取缔。对环境敏感区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设项目开展环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未评先建”、“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擅自实施重大变动”等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的要求开展“未验先投”项目的全面清理工作,对环保设施未报验收或验收未能通过的建设项目先行投产或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完善相关手续。开展对环评机构的执法检查,加强对深圳市环评市场的管理,规范环评业务活动,从严查处环评作假行为。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