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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维修黑幕:有人故意损害 再让对方拿钱来修

来源:现代金报
五乡永安公墓,一处墓地前的空地发生坍塌
五乡永安公墓,一处墓地前的空地发生坍塌

  昨天,本报头版头条报道了宁波公墓天价维修,无人监管,老百姓怨声不断。稿件见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反响,光在搜狐上,就有2770人参与了对该事情的评论。

  众多网友纷纷表示也遭遇过此类情况,强烈呼吁政府部门对这一问题加强管理,保障老百姓的利益,彻底改变被公墓单位无情“宰杀”的境况。与此同时,本报新闻热线66111111铃声不断,很多读者也打进电话投诉公墓维修收费乱象,讲述被宰经历。记者 郑振国 摄影 记者 高远

  知情人爆料维修黑幕

  居然还有人故意损害,再让对方拿钱来修

  其实,公墓维修收费乱象,并非永安公墓一家存在,这无疑是个普遍性的问题,几乎所有公墓都是这样操作的,无非是被宰程度的高低。

  市民朱阿姨母亲的墓在鄞州横溪镇天皇山公墓。去年12月,她发现母亲坟前的一条马路有点塌陷,就找到了公墓管理处。结果,对方告诉她,只能找他们来修,修一下要3万元,如果现在不修,等过了年就要涨到4万。朱阿姨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自己花钱买的公墓,自己不能修,一定要找公墓管理处来修,修就修吧,价格为何会如此之高。为此,朱阿姨先后向民政、物价等部门进行了反映,得到的答复居然是公墓维修属于市场定价,价格由双方自行协商。“这个怎么协商,只能找他们一家来修,还不是他们说了算,我们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朱阿姨说。

  对此,记者也电话询问了横溪镇天皇山公墓管理处。对方的回复出奇地一致:公墓坏了,维修必须由他们来,全宁波市都是这样的,至于价格如果觉得实在太贵,大家可以坐下来谈,可以稍微优惠个几千块。

  除了公墓维修收费天价的问题外,更有知情人在网上爆料称,有些墓园是村里干部等人承包的,为了创收,人为的去搞破坏,然后让对方拿出钱来修,当然自然损坏的也有,但并不多见。对于这个问题,据记者了解,公墓维修中,公墓的损毁原因,根本无法鉴定,本身质量问题也好,自然损坏也好,哪怕是人为破坏,如果没抓到现行,在现实中无一不是用户自己买单。

  公墓维修成暴利行业

  “其中利益哪里只有15%,简直是好几倍”

  2012年,宁波市物价局、民政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维修费标准由用户与公墓单位根据材料成本、人工费用和不超过15%利润协商确定,并签订维修合同。公墓单位应当明码标价,并由价格主管部门监管。

  那么,公墓维修动辄上万元,其中利益到底有没有超过15%?对于这个问题,遭遇公墓天价维修费的小余告诉记者,他就亲身经历过,“其中利益哪里只有15%,简直是好几倍的暴利。”

  原来,小余他们家外公外婆的墓地,不是第一次出现地面裂缝的问题。早在三年前,墓地也就出现过同样的问题。“那一年,台风特别大,墓前的树也被吹倒了,水泥地面也跟现在一样出现了多处裂缝,发现后,我们就自己找小工过来进行了维修。”讲起这个事情,小余依旧非常气愤。

  “小工一天时间就修好了,才花了2000元钱不到。”小余说,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墓地快修好时,公墓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带了一帮人,拿着锄头和镰刀就过来了,阻扰维修,还说只能由他们来修。后来,小余一家人找了熟人,给了公墓管理处两万元钱这才了结这个事情。“他们什么活都没干,白拿了两万元,墓地在他们那里,实在是没办法,总不能因此迁坟吧。”小余说,三年过去了,就算人工材料价格暴涨,4000元总够了吧,现在他们开口就是4万元,其中的利润有多少呀!

  鄞州区民政局昨回应

  公墓维修没有价格标准,呼吁出台相应细则

  昨天,鄞州民政局对公墓维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再次回复。“对于报道中小余面临的问题,我们会介入协调。”鄞州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他们也很难对这一现象进行有效管理,只能扮演一个中间人的角色,帮着去协商解决。

  个案容易解决,但这个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如果只是出面协调,无疑会出现治标不治本的局面。对此,该负责人表示,这个问题处理起来确实非常复杂和困难,由于公墓维修没有价格收费标准,而且价格问题,也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无法进行监管。面对目前公墓维修存在的问题,鄞州区民政局也表态:

  1.今年将单独列出这块内容,对辖区内的公墓单位加强培训,要求他们跟客户多沟通。

  2.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公墓单位应通过标价签、标价牌、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实施明码标价,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价格主管部门为制定或调整公共墓地价格而开展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时,公墓单位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对此,他们将积极配合物价部门。

  3.呼吁上级部门能够对此问题进行调研,出台相应的细则规定,可供具体执行和管理。

  既然对于公墓维修价格有着明确的规定,利益不能超过15%,而且公墓单位也应通过标价签、标价牌、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实施明码标价,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可为何在现实中,都没有得到执行,反而出现如此混乱的情况,公墓天价维修费屡见不鲜,老百姓无处申诉。记者也将此问题反馈给了宁波市发改委,对方也表示会给出回复。对于公墓维修存在的问题,本报将一追到底,予以继续关注。

  “坟爷”们

  为何那么霸道?

  真是不翻合订本不知道,翻了本报历年合订本,让人情何以堪?本报几年前就已经针对公墓乱象做过类似报道,而且不是一次两次。如今,种种乱象不但没有什么根本性的扭转,甚至愈演愈烈,不得不掩卷长叹!

  都说中国人对同胞那股子狠劲让老外都无法理解。其实,真没什么难理解的,无非是逐利而已。逐利本没有什么错,但在霸王条款下的逐利,就是赤裸裸的敲诈勒索。我看,网友评论中用的“无情宰杀”这个词很是贴切。事实就是这么回事,一些所谓的公墓,由于管理废弛,所谓的承包,所谓的集体土地,实际上就是被那么几个人所控制。这些人靠墓吃墓,只要你把亲人葬在这里,他们就成了“坟爷”。别指望他们每天如环卫工似地精心维护保养墓地,他们甚至盼着来场地质灾害,这样就能拥墓发财。对市民来说,亲人安葬于此,亲情被人裹挟,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你能有什么办法?

  开口闭口就是上万元几万元,“坟爷”们为何那么嚣张霸道?无非是没人真正管他们。明文上有各种法规和条例,为何对“坟爷”们没有约束力?这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显得格外荒诞不经。

  我对民政部门的几点表态,持观望态度,因为前面几次大致也是这些说法。现在不是什么加强培训和沟通问题,而是要加强查处,不要等着市民上门投诉,而是走出办公室主动出击,去维护群众利益。世上的事往往没有那么简单,如果民政和物价部门处理很乏力很绵软,我倒建议纪委也参与进来。因为,事出反常必有妖!

  人在做,天在看,这个天,不是天气的天,而是世道人心。贡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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