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要闻 > 时事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国家旅游局:游客不文明行为将入“黑名单”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罗晓静)今后,游客在旅游中出现严重不文明行为,将被拉进“黑名单”。昨晚,国家旅游局官网发布通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施行,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同时开展。记者上午从北京市旅游委获悉,本市将根据办法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办法》指出,游客不文明行为指旅游活动中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环境卫生,损毁文物古迹等而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要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算起。

  《办法》指出,被记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可以向做出记录的旅游主管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予以纠正。

  异议处理期间,不影响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管理。

  今天上午,北京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称,市旅游委将根据办法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北京市旅游委正在研究将游客不良信息采集等工作交由相关旅游协会执行。

  旅游委负责人介绍,不良信息将与旅行社以及旅游行业内部共享,旅游企业再根据信息自行制定举措。

  游客不文明行为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

  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

  参与赌博、色情活动

  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

news.sohu.com true 法制晚报 https://news.sohu.com/20150407/n410900523.shtml report 764 法制晚报讯(记者罗晓静)今后,游客在旅游中出现严重不文明行为,将被拉进“黑名单”。昨晚,国家旅游局官网发布通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施行,全
(责任编辑:UN654)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