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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曾建议撤销古雷石化规划批复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汪韬
图为环保部公函截图。图中马赛克为北方某个石化基地,因某些原因无法告知。 (环境保护部网页截图/图)
图为环保部公函截图。图中马赛克为北方某个石化基地,因某些原因无法告知。

  2015年4月6日晚,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发生爆燃事故。经初步了解,33号腾龙芳烃装置和周边的常压渣油储罐发生漏油着火事故。截至凌晨,当地官方信息显示,现场有14人受伤。

  这一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一度被舆论称为中国“最敏感”PX项目。2007年该项目原定落地厦门,旋即引发厦门市民“散步”事件,PX亦由此成为公众敏感词。随后项目隐姓埋名迁址漳州。当地苦心经营数载,在随后昆明、成都等地反PX声高涨之际,古雷PX项目低调推进,一度还因为群众工作有效,而成为全国PX项目的取经之地。

  然而,即便如此,古雷PX项目仍旧逃不掉爆炸声,两年之内已有两起。上一次的爆炸发生在2013年7月30日清晨。

  而在本次事故的11个月前,2014年5月26日下午,环保部官方网站曾公示一则与古雷石化基地相关的公函,但仅露面约1个小时之后,便悄然撤下。这则环保部公函指出,古雷石化基地规划环评工作并未完成,要求国家发改委撤销该基地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悄然消失的公函

  这份公函全称《关于建议对福建漳州古雷和XXXXX石化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批复予以撤销的函》(环函[2014]93号)。约一个小时后,“您所访问的页面暂时无法找到”。至于原因,未有公开解释。

  这可能是环保部第一次以公开公函形式要求国家发改委收回成命。石化基地背后的环评角力,罕见地走上前台。

  在这份公函中,环保部称,当时收到国家发改委关于古雷等二地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但鉴于两个石化基地规划环评工作尚未完成,发改委的审批行为违反了环评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公函称,根据相关规定,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福建漳州等地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草案时,应当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一并附送发改委,发改委在审批规划草案时,应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小组意见作为规划审批决策的依据。

  而实际上,古雷等地的规划环评“尚未完成”。

  规划环评,有别于微观上的建设项目环评,是针对一地(土地)、三域(流域、海域、区域)、十专项(工业、旅游、资源开发、农业、畜牧等) 进行的宏观层面的环境影响评价。

  据了解,截至2014年5月该公函发出,古雷石化基地规划并未从国家层面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的论证工作,环保部也未收到古雷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的环评报告书。

  2015年4月6日,据环保部人士透露,尽管环保部公函抗议,但11个月以来,古雷石化基地并无后续的补充工作,事情不了了之。

  直至今日,此公函再度被提起,古雷石化基地的安全及环评问题,再度因为突如其来的爆炸而引发公众关注。不过,从此次爆燃事故的官方披露信息来看,这应是一次安全生产事故,暂不能确定与未进行规划环评一事相关。

  程序违规?事实违规?

  仅从环保部当时的公函内容看,两个石化基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如何,事实层面,尚未有定论。

  据了解,早在2009年,环保部曾组织开展海峡西岸经济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工作,认为当地石化基地的建设会加剧环境敏感海域的环境风险,对当地的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珊瑚省级自然保护区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建议古雷石化基地近期优先发展石化中下游产业,如果根据国家规划确需要布局石化炼油基地时,应充分研究和论证预防海域环境风险的物流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

  而发改委提前批复规划,让环保部被迫厘清责任。

  在公函中,环保部直言:“对未依法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石化基地规划,其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我部将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即使发改委批复了总体发展规划,基地中具体的建设项目,环保部将不会批准其项目环评。

  这是环保部无奈的杀手锏。2003年,环评法修订在争议声中通过,当时一些政府部门反对给环保部门一票否决权。因此,规划环评中留下了一个遗憾:跨流域、跨区域的环评由环保部审批,省内的流域规划、区域规划环评则是地方批。

  建设项目环评可由环保部批准,比项目更宏大的规划环评却由地方批,例如某个省内的流域规划环评由省里批,但具体每一座水坝又是国家批。这正是环评业内一直诟病的“宏微倒挂”。

  同时,据一位一名环保系统专家解释,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不同,项目环评是审批—环保部门的意见一定要采纳;规划环评只是报批:“同级环保部门给出规划环评评审意见之后,“规划编制单位可采纳,也可不采纳,只需做出说明就可以。”该专家说。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正是由于规划环评较模糊的定位,发改委在规划环评之前就批复规划,已经不是第一次。

  2004年2月,选址厦门的腾龙芳烃PX项目获批,但在2007年因为厦门市民反对而被迫迁址,当时的后续处理意见之一就是启动对该项目的区域规划环评。如今已过11年,这一PX项目从未平静过。

  2013年1月21日,该腾龙芳烃PX项目,又因为环保部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引发公众关注。决定书称,该公司80万吨/年对二甲苯(即PX)工程及整体公用配套工程原料调整项目报批的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就行政处罚书6个月后,在2013年7月30日凌晨4:35,这个最敏感PX项目出现了一场闪燃事故:PX项目一条尚未投用的加氢裂化管线在充入氢气测试压力过程中,发生焊缝开裂闪燃,导致管线部分受损,附近一个村庄部分房屋玻璃震裂或破碎。

  而这一次,被形容为蘑菇云般的爆燃事故又发生在一则环保部公函之后,历史似乎又重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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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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