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圳速度已经成为常态,希望张斌一路走好,天堂没有加班。”昨天,在张斌的纪念网站上,一位游客留下了这句话。
近来,“清华学子张斌36 岁过劳猝死”的帖子在朋友圈疯转,帖子的主人公张斌,现年36 岁,生于1979 年,籍贯河南,生前居住在深圳,清华大学计算机专业学士、清华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工程硕士。于今年3月24日猝死在加班岗位上。
近年来,各行业员工因连续高强度加班而过劳猝死的消息不断传出。飞速发展的中国,在带给都市打拼人群前所未有的物质满足和上升可能的同时,也伴随着快节奏、大压力夺走了许多打拼在一线的员工的健康。记者梳理近年来见诸报端的员工猝死案例,发现IT、传媒、警察及一线员工等均为过劳猝死的高发行业,而不幸的发生,正日益向年轻人群蔓延。
为了成项目,张斌近半年生活处于不规律状态,“把自己活活累死了”。张斌的姐姐张丽说。
2015年的清明节,对36岁的张斌家人而言,是几代人俱断魂。
时间退回到两周前,3月24日清晨,深圳36岁的IT 男张斌,被发现猝死在公司租住的酒店马桶上。据其家人回忆,自2014年参与公司一个项目封闭开发后,张斌几乎处于天天加班状态,就连春节假期,也是大年初三就开始加班。24日凌晨1 点,张斌发出了最后一封工作邮件。从家人提供的项目组微信群等记录查询,他经常连续加班到凌晨两三点,甚至早上五六点,第二天早上继续开工。“很晚了没得吃,不是麻辣烫,就是洋快餐。”
拼命赶工“他几乎天天都在加班”
3月24日零点56 分,张斌发出生前的最后一封邮件:“重要紧急—B133 版本没有通过华为T R5 验收”。8小时后,酒店工作人员清理房间,发现他趴在马桶上,已经死去。“弟妹零点多还通过电话,说没发现异常,但他身体情况不好,我看得出来。”张丽回忆,她和弟弟最后一次见面是3 月22 日,“他的样子非常憔悴,头发都白了,气色也不好。”
张丽说,法医学死亡证明书显示弟弟“符合猝死”。在她和家人看来,猝死缘由在于长达近半年的加班。“我弟弟是清华大学计算机专业学士、清华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工程硕士,去年5 月加入闻泰公司(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张丽说,去年10 月,公司派张斌参与一个有关华为手机的项目,他是软件负责人,要封闭开发半年。由于项目重进度,张斌经常加班,几乎没有假期。“今年春节,他初三就开始工作。”让张丽忧心的,不仅是加班天数,还是每天的加班强度,“经常加班到凌晨,我有时候早上起来看朋友圈,他经常发‘天亮了’‘凌晨4点多,超市还在营业’这些,我心头很难过,又担心他,生怕身体出事。”
作息失衡 数日晚餐都啃汉堡薯条
姐姐的担心,以最决绝的方式成为现实。
最后一次见面,张丽忍不住问弟弟,头发齐耳朵了还不剪,为啥搞得这么沧桑?敦厚的张斌,笑着说没时间,随即给她许愿。“他说项目结束,我们就全家出国旅游,我们掐着指头算,从去年10月开始,眼看项目马上结束了,我们却再也等不到了。”
“他生活完全没规律,不是饥一顿,就是饱一顿。”在张丽提供的张斌朋友圈截图里,记者看到,张斌经常在凌晨才结束一天的工作,连续数日晚餐都是靠快餐充饥。3月11日,他在朋友圈里晒出一张麻辣烫照片。3月14日配出这样的文字:“比路边麻辣烫更晚的,就只有肯德基、麦当劳了”。
“他周末才回家一回,拿换洗衣服。”张丽说,弟弟虽然是家中的幺儿,但非常能吃苦,从不喊累。“他去世前一天,回家拿衣服时,还跟我妈说‘我太累了’。”
谁该负责 家属:“负责人推脱责任”
“我弟弟从小就特别能忍。”据张丽称,“他来这家公司是和上司一起跳
槽过来,这个项目费了很多精力。”张丽说,这期间一直有公司来挖弟弟跳槽,“工资开得更高,还有更好的待遇,有公司直接说加班不超过9点的,但弟弟一直没动心,说即使跳槽也要把项目完成,要对手头工作负责。”
在她和家人看来,张斌的猝死,根源在于公司长达半年的高强度工作,公司理应负责。“弟弟去世当天,8点多酒店工作人员就发现了,但当天上午10点多,家里人才得到公司通知,说人已经被送到殡仪馆,我们跑到殡仪馆后,只见到了他冰凉的身体,我妈妈当了一辈子老师,去年才搬过来(深圳)一起生活,她当时只看了一眼,就晕倒了。”张丽回忆。
让她难过的,还有公司的态度。
“他们有相关负责人说责任不在公司,说他们是属于间歇性加班,就是加班一周、休息一周,这跟事实根本不一致。还说(死亡)地点根本不在他们公司,但公司租了那家酒店,用于项目开发期间的住宿,这难道就不算?我觉得他们就是在推脱。”为了核实张丽的说法,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到了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电话,但多次拨通后,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应该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成都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陈逢逢认为,从字面意义上讲,虽然张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没有受到事故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但是我个人认为,按照张斌的情形,其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种情形,应该属于工伤。”
陈逢逢解释说,首先,张斌受到了事故伤害:因长时间加班导致发生身体免疫力下降,身体器官功能紊乱;其次,伤害发生的时间是在工作时间即上班及加班时间;再次,伤害发生的地点也是在工作场所。“因此,张斌的伤害属于工伤,伤害在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导致死亡。作为张斌家属,应尽快收集证据,尤其是张斌在下班前已经受到了事故伤害,比如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死因。”
张斌的“高强度”加班,是否是个别现象?
成都IT 男眼里的加班“常态”:
“做项目,加班都是几个月起”
“这要分两种,一种是大公司的初始项目,一种是创业型公司的项目,这种都属于周期段、快节奏的类型。”在深圳IT行业工作近5年的陈先生说道,“短的1-3 个月,长的1-2年,由于项目比较赶,通常都需要加班,一般早上八九点,到晚上11点,如果加班得晚,到凌晨三四点也不一定,辛苦的时候,周末可以休一天,或者完全不休息。”
陈先生说,相对其他行业,IT行业收入较高。和张斌一样,身为公司中层的他,也能拿到近30万元年薪,但老得快。“我身体早就是亚健康,不到30岁,头发脱了不少。”
四川的手机行业,情况是否类似?“我们跟沿海不太一样,他们(闻泰通讯),是集手机设计、生产制造于一体的ODM 企业,我们可能做代工的更多,像我们公司,就是做其中的子项目,协议栈开发。”成都一家手机行业公司负责人高总介绍说道,工作强度相对小一些,工资也要低20%左右。
“不过加班肯定是常态,像我们公司,每次项目来的时候,我们早上9点准时上班,下班时间是不定的,晚的时候肯定凌晨了,周末也是,不过通常还能休息一天。”高总说,比沿海好的是,他们项目周期相对更短,“通常就一两个月,但公司是项目制,1个项目结束了,下个项目就来,不然咋个盈利?”
不过,他所在公司还设有加班工资。“晚上加班、周末加班、节假日加班,根据不同的情况,设有不同的加班工资,不过每个月有限额,但这只是部分公司有,也有很多公司没有。”记者从张斌家属处获悉,张斌并没有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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