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肇庆4月8日电 (黄耀辉 陈希云 汪春芳)被告人李某利用在生活服务类网站上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被广东端州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退赔各被害人损失。
据肇庆市中级法院发言人8日介绍,去年4月19日,被害人马某在某生活服务类网站上看到出售二手摩托车的信息,一台雅马哈踏板车售价1300元。马某通过卖家发布的联系电话与卖家联系,并按对方要求转账支付100元定金。
在支付定金后,对方又要求马某支付余下1200元购车款,否则不能看车交车。马某在将1200元转账后,卖家并未出现,而是要求其再交2000元保证金。被害人才发现被骗并报警。去年7月9日,警方将“卖家”李某抓获归案。
经查,2011年11月至2014年7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为图财,在网上发布售卖二手摩托车的虚假信息,以交定金或全额购车款等理由,要求被害人汇款进而实施诈骗,先后骗取11名被害人共计18100元。
端州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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