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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病死猪肉流向餐桌 民警查处时被熏吐

来源:华商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病死猪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猪屠宰要在专门的屠宰点,宰前、宰中、宰后要层层检验检疫,合格才能流入市场。而福建高级法院近日公布的案例令人震惊:犯罪分子林深、赖建华等人在龙岩大量收购病猪、死猪,犯罪分子张志强等人则在龙岩漳平市租用正规屠宰厂场地,私自屠宰并销售病死猪肉,金额总共达5500余万元,销售的病死猪肉则达到2000多吨。

  闽西龙岩是福建生猪主产区,对于养殖户来说,如何处理病死猪是个麻烦事—按照规定,处理病死猪要挖坑、消毒、深埋,雇人处理一头要花200元以上,而无害化处理一头猪则只能领到80元补贴。很多养殖户因此把病死猪随意丢弃到河里。而林深、张志强屠宰、销售的病死猪都是通过猪贩向养殖户收购,有的甚至是打捞河道里的病死猪。

  据悉,张志强在漳平租赁了正规屠宰点场地,屠宰点一名工人说:“死猪每斤3至4元,病猪、老母猪等价格更高一些,我们自己其实都不敢吃这些猪肉。”而林深、赖建华等每月给龙岩市新罗区畜牧兽医水产局驻屠宰点的检疫申报点负责人张水华送2100元“辛苦费”,这使得案件中所有生产、销售的病死猪肉均有正规检验检疫手续。

  办案民警说,查处屠宰场时,现场卫生条件不堪入目,恶臭熏人,有的民警在现场呕吐,甚至好几天吃不下饭。林深、赖建华等涉案的12名被告人终审被判处16年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新华

news.sohu.com false 华商报 https://ehsb.hsw.cn/shtml/hsb/20150409/494534.shtml report 73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病死猪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猪屠宰要在专门的屠宰点,宰前、宰中、宰后要层层检验检疫,合格才能流入市场。而福建高级法院近日公布的案例令人震惊:犯罪
(责任编辑:UN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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