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套房,房东占用了‘养犬指标’,是否意味着租客就不能养狗?”
央广网珠海4月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家里有小孩要上学,买二手房会首先考虑“学区房”;而喜欢养狗的,恐怕得加多一条选房标准—看看有无“养犬指标”。这样的情景就要发生在珠海。《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而《条例》限定每户限养一只。一户家庭如果有多套房的,也只能养一只狗。假如房东和租客同住一套房子内,尽管属于“两户家庭”,但如果房东占用了“养犬指标”,租客就不可以养狗。据了解,珠海犬只已超7万,而且近年来犬只数量呈逐年增多趋势,因养犬而产生的问题频发。
纵横点评:
在珠海,犬伤人、犬扰民、犬滋事的问题时有发生,将养犬管理上升到法律层面,对养狗群体日益增多的珠海来说是件好事。但养狗,还是不养狗,这本是市民的个性选择,以政府管理条例的形式,明确限定一家只养一条狗,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与其单纯限养,倒不如在养狗条件、管理费用等方面再下功夫,再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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