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女子通过微信交友,应男子要求发送自己的裸照,不料被对方敲诈28万元。近日,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去年5月,被害人李女士通过某手机交友软件认识了被告人赵某,相识后两人互相添加微信,在后来的聊天中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交往过程中,应赵某要求,李女士通过微信将自己的部分私密照发给赵某和赵某进行裸聊。一个月后,两人因经常发生争执而分手。
因对分手心存愤恨,同时也为了谋财,赵某想到自己的手机里还存有李女士的裸照,便想以此威胁。去年11月15日,赵某给李女士留言,称自己手里有之前聊天时不雅内容的截图及裸照,要求李女士陪自己一个月,否则就把照片发到网上。
李女士不同意赵某要求,问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让赵某删除照片。赵某称可以将照片买回去,一张1万元,并称自己手里有28张照片,便向李女士索要人民币28万元。赵女士说28万元不是小数目,自己需要时间筹集,于是两人商量先支付订金1万元。后李女士向赵某转款1万元。去年11月19日,两人约定到某快捷酒店的房间交易剩余的27万元,赵某刚刚到达宾馆房间门口,就被等候多时的民警抓获。
检方表示,被告人赵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巨大,建议判处三到五年有期徒刑。庭审中,赵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问及犯罪动机,赵某称:“因为之前就是男女朋友关系,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想吓唬吓唬她,没想到最后一发不可收拾。”据了解,案发后赵某的律师和家属想把拿到的1万元钱还给李女士,可是李女士拒绝和其联系。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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