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焦作4月13日电 (刘林子原继东陈丹丹)年近六旬的刘老汉知道儿子犯罪后,心里很是纠结,是帮助儿子投案自首获取从轻处罚的机会,还是资助儿子离开家乡远赴他乡逃亡?刘老汉干了一辈子农活,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帮助儿子逃亡,未能在第一时间作出正确的选择。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父亲帮儿子逃亡的窝藏罪案件,该院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刘德刚有期徒刑二年。
据法院介绍,2014年3月26日8时许,刘德刚儿子刘小波(已判处刑罚)窜至本村李艳家,将李艳强奸。当日下午,刘德刚明知儿子强奸了李某的情况下,在儿子要逃亡时仍资助现金500元,帮助其逃匿。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德刚明知刘小波是犯罪的人仍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被告人刘德刚的行为构成窝藏罪。武陟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刘德刚犯窝藏罪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刘德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以上刑罚。(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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