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驶入快车道,各地公布出来的项目投资额已经破万亿元。
4月14日,PPP模式主推手财政部发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下称《指引》),谨防PPP项目盲目冲动。
《指引》提出,开展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政府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保障,有利于规范PPP项目财政支出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实现PPP可持续发展。
研究PPP项目的上海财经大学助理教授王茵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财政部担心有的项目打着PPP名号却行表外融资之实,这种做法会加大财政风险。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可以控制这种风险。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一些政府融资平台采取多种方式“曲线”抢滩PPP模式,希望借力实现转型或者暂时保留融资造血功能。这些平台主要是通过与其他社会资本进行不同形式的合作,从而完成自身身份的转换,进而参与PPP项目,这种假借PPP之名变相成为地方平台融资工具的行为潜藏风险。
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常常伴随着巨额财政支出,这体现在政府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等方面。比如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之一的安徽池州主城区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购买服务项目,池州市政府需要向该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和排水设施服务费,每年约8000万元。
《指引》需要各地财政部门(或PPP中心)仔细测算这笔财政支出是否合理可行,根据测算结果来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财政支出能力评估,是根据PPP项目预算支出责任,评估PPP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
另一部分是行业和领域均衡性评估,是根据PPP模式适用的行业和领域范围,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平衡不同行业和领域PPP项目,防止某一行业和领域PPP项目过于集中。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比例,并报财政部备案,同时对外公布。这意味着各地将要对PPP项目预算支出划红线。
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设置10%的比例主要是抑制PPP项目投资冲动,可以让地方政府淘汰一些低效项目,选择紧缺性的PPP项目。另外,设置这一比例也可以防范可能出现的财政风险。
《指引》提出,鼓励列入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名单的高风险地区,采取PPP模式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同时,审慎控制新建PPP项目规模,防止因项目实施加剧财政收支矛盾。
本报记者了解到,各地相继推出PPP项目,而PPP项目化解地方债的效果也正显现。比如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博鳌论坛期间谈及化解地方债时称,地方政府在推动PPP的改革,把政府债务平台的债转化为社会合作伙伴企业的债务。像重庆去年推进了1300亿的PPP,这样就使得这一块的债务减下来了。
他也特别提醒,在PPP项目操作中,特别要防范五件事,第一件就是名为PPP,实际让政府背上高息债务。
《指引》称,获得论证通过且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PPP项目将被纳入PPP项目目录,并在地方财政部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时,将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