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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母亲:就算儿子判了死刑也不替他收尸

来源:北京青年报

  备受舆论关注的内蒙古“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赵志红系列抢劫、杀人案昨天上午在内蒙古高级法院刑事审判庭二审开庭。

  赵志红一审被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法院认定其系“4·9女尸案”真凶。昨天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一内部人士向记者分析称,赵志红9年未翻供的行为应定性为坦白,但该情节应不足以抵消他的死刑判决。

  认罪9年多

  对呼格案洗冤至关重要

  据了解,昨天庭审赵志红系列抢劫、盗窃、强奸杀人案分为两个部分:抢劫、盗窃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接受公民旁听申请;强奸杀人案件由于涉及隐私部分,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

  自2005年至今,赵志红到案后的9年多时间里,始终坚持自己为“4·9女尸案”的真凶。赵志红此举是否可认定为立功情节,并依法从轻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一相关人士分析称,赵在9年中没有一次翻供,坚持自己是真凶的行为,确实对纠正呼格吉勒图冤案、侦破“4·9女尸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赵志红的这个行为应定性为坦白情节,而不是立功。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具有坦白情节的被告人也会依法减轻处罚。

  但是,赵志红的坦白情节只适用于“4·9女尸案”这一个案件,而在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3人。

  赵志红的坦白情节不适用于除“4·9女尸案”以外的其他案件,对于他的最终量刑,法院、检察院需要综合考虑、衡量。该人士表示,他个人分析认为,赵志红的坦白情节尚不足以抵消他的死刑判决。

  赵志红母亲

  “就算判了死刑也不替他收尸”

  昨天上午,儿子两次庭审都未参加的赵志红母亲刘爱女声音沙哑地告诉记者,“自从儿子被抓以后,为了怕再受刺激,就不想关心审判的事情,儿子上诉的事我都不知道。”她还称,“此时我心里很难过,今天法院虽然没当庭判他死刑,但我认为他最后肯定活不成,因为他作恶太多罪有应得。我没啥说的,我相信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因为我相信法律。”

  说起对儿子的恨,她语气里同时也透着无奈,“我生了他的人,但我管不住他的心。他犯罪了,我难过得很,但我也没办法。我和老伴身体不好,他的事我们不管了,就是他最终被判死刑,我们也不打算替他收尸。”

  呼格哥哥

  “我们对他的感情特别复杂”

  因为身体原因,前一天晚上还决定不参加庭审的呼格吉勒图父母,昨天凌晨临时决定放弃原定到医院打点滴的计划,赶往法院参加旁听。

  昨天早上8点13分,呼格父亲李三仁和老伴尚爱云在大儿子昭力格图的陪伴下,来到内蒙古高级法院通过安检走入法院大门。他们告诉记者:“呼格案平反之后,赵志红案开庭,我们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参加案件旁听,心里平静了许多。对于赵志红作为一审被法院认定的呼格案凶手,我们心里也多了一份复杂的感情……”

  昭力格图在电话中更是情绪激动:“我认为无论如何赵志红的决定应该得到尊重。针对我二弟(指呼格吉勒图)的案子,他9年来坚持系自己所为—在这一点上,我们全家人对他的感情都特别复杂。”

  已是第二次到庭旁听庭审赵志红案的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对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对赵志红是否会维持一审判决结果的做法并不意外,他称,“法院得走程序,不过我分析,二审一定会维持原判的,因为赵志红身负命案太多。”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

  专家解读

  立功还是坦白 有时很难界定

  针对赵志红在呼格吉勒图案中向警方供认自己是凶手的行为是立功还是坦白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阴建峰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一些案件里,对是立功还是坦白很难界定。

  就赵志红案而言,也存在这种情况。一般情况下,在向司法机关交代案情时,有揭发他人且被认定的行为可算为立功,而向司法机关交代的都是自己的案子的行为应被看做是坦白行为。

  但有时候部分案件往往又存在立功和坦白的双重特征,阴建峰说,“在这种界定模糊的情况下,我认为应该本着有利被告人的原则来考量。”当然,即便将赵志红的此举定性为立功情节,对案件最终的判决也没有太大的帮助。

新闻加点料

  赵志红抓捕过程披露:警方抓错人让其放松警惕

  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赫峰谈及抓捕赵志红的过程时表示,赵志红反侦查能力特别强,抓捕也是一波三折。1996年至2005年7月之间,呼和浩特、乌兰察布等多个地区连续发生20多起女子被强奸、杀害的恶性案件,公安部和自治区公安厅都对此挂牌督办。

  2004年前后乌兰察布市开始集中出现类似案件。但在侦查过程中,线索一再中断,直觉告诉我:赵志红很可能已离开当地,很可能在呼市藏身。很快,有线索显示赵志红在呼市一个驾校里学车。我立即组织安排警力布控,并以正常巡查为名检查驾校的每一名学员。在这所驾校的学员手册上,警方发现了“赵志红”这三个字,且确定系同一人。

  谁知,反侦查能力很强的赵志红发现几名陌生人到驾校后,迅速从教练车上跳下来跑到高粱地里匍匐在高处张望。由于没有发现赵志红,我组织侦查员迅速撤退,另行制定抓捕方案。

  第二天,有情报显示赵志红当时和一名女性幼儿园园长同居,并且经常通过附近的公共电话偷偷和另外一名外地女子电话聊天。侦查员赶往幼儿园对赵志红进行抓捕,由于执行任务的便衣对赵志红的面容没有准确判断,当天错把另外一名幼儿园教工带回到派出所。

  警方的失误却阴差阳错地让当天正好外出的赵志红放松了警惕,后来他的口供称:“以为这一次警方来这里不是抓我的……所以就放心回来住了,其实我原本是打算去云南边境找机会偷渡越境,参加缅甸的贩毒集团……”

  后一天,便衣再次抓捕,闯进房间时发现赵志红的同居女友小芳(化名)正在洗衣服,而赵志红半躺在床上悠然自得地和小芳聊天。值得一说的是,赵志红被控制后,小芳冲侦查员大声辩解:“他可是一个好人,你们肯定抓错人了,快点放了他吧!”实际上,赵志红后来交代,他在回小芳住处之前刚刚和另外一名女子煲过柔情蜜意的电话粥。 据法制晚报

  起底赵志红:自称两副面孔 想干点大事让人重视

  赵志红有过短暂的婚姻,有相好的情人,在她们面前,他是一个好好男人形象。在外人看来,他“懂礼貌、细心,说话不快不慢”。

  “不跟人争,几乎是做到与世无争。凡是认识我的人从来不跟他们吵、闹、打,这些事情根本不会在我这儿发生,如果是他们发脾气的时候,我有时候还会说一句好听点的话去逗她,尽量让别人开心。”赵志红供述。

  在办案民警看来,他巧舌如簧,这是他的最大资本,也是他在作恶时比匕首、电话线还要锐利的武器。

  正是一次次的谎言,让他得以敲开独自在家12岁小姑娘的房门,并讨来一杯温暖的茶水;诱骗女性上了他的“黑车”;可以与最后被抓捕的委身地幼儿园园长“谈婚论嫁”。

  赵志红供认:“但是我在作案的时候完全是两副面孔,也就是说魔鬼有多可怕,我就有多可怕,那个时候我的意识已经完全不受我控制了,换句话说,就是长期积累的压抑、愤怒,一下子都爆发出来了,所以控制不了。”

  赵志红频繁的作案始于1996年,其犯罪的目标集中于女性,在他看来,女性是弱者,作案更容易得手,在一次又一次的残忍杀戮中,赵志红的恶念变得更加疯狂且欲罢不能。

  赵志红所说的压力到底从何而来呢?负责审讯他的民警黄吉(化名)分析,这也许与他的生活经历有关。

  赵志红的家在内蒙古凉城县永兴乡的一个默默无闻的村庄,赵志红在这里生活了20年,那时他给人的印象是性格内向,与外人基本不来往。

  赵志红在1995年离开家乡出外打工,最先他在一个建筑工地当工人,由于自己的收入少,工地上很多人看不起他,也没有重视他。

  “有时候也想干点大事出来,也让人重视我,所以有这么一个念头,或者说是一种想法:要么咱就做一个最好的,要么就做一个十恶不赦的。”赵志红说。

  不幸的是,赵志红走向了不归的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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