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某50岁,系佳县通镇白家沟村村民,小学文化。为了贪图营利开设赌场,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2014年1月8日至9日,白某在佳县朱家洼乡朱家洼村刘某家中开设赌场,组织白某某、贺某等11人以推牌九方式聚众赌博六场,白某每场每人抽头50元,总共抽头渔利1200元。
2014年1月9日,佳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刘某家中抓获参赌人员11人,现场收缴赌资45000元、赌具牌九一副。2014年1月10日,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11名参赌人员分别作出行政拘留3日至15日不等的行政处罚,其赌资全部予以收缴。
被处罚后,白某仍不思悔改,在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28日,白某又在佳县通镇白家沟村赵某家中开设赌场,每天以100元雇佣万某为其观察放哨,并且组织史某、雷某等23人聚众赌博,赌博方式是利用麻将推对子,赌注是100元起步不封顶,白某每场抽每名参赌人员100元至200元不等。另一种是以压明宝方式赌博,赌注一次压几百元不等,白某每场抽取赢利的10%,在此期间共计获取19000元。2014年4月28日,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在佳县通镇白家沟村赵某家中现场抓获参赌人员23人,缴获参赌人员赌资256523元,以及麻将、明宝等赌具。另外又在白某摩托车后备箱及坐椅下查获现金158315元。2015年1月10日,佳县公安局决定对上述参赌人员的赌资全部没收(参赌赌资256523元),参赌人员由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
2014年11月3日,白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4年11月17日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5年2月10日,佳县人民检察院以白某犯开设赌场罪向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佳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现已审理终结。
然而,在庭审过程中,白某辩称,佳县公安局在他摩托车内提取的158315现金是他用于归还贷款的资金,不属于赌资;另外他是每场抽取100元而不是200元。同时,庭审时,白某真心悔改,表示他愿意痛改前非,今后一定遵纪守法。
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白某以营利为目的,分别在佳县朱家洼村、佳县通镇白家沟村开设赌场,提供赌具,并且雇佣他人为其观察放哨,继而招引二三十人参与赌博抽取渔利,其行为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构成开设赌场罪。佳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白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0元。
法官点评:所谓“开设赌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蝇头小利,在偏僻的农村组织聚众赌博,不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道德风尚,还严重影响了家庭、社会和谐。本期特别感谢:榆阳区人民法院郭玉婷刘文慧
佳县人民法院 刘清林
警视
法庭是个小社会,蕴藏世间百态,人情冷暖。在这里,有太多的一失足成千古恨。由朴素道理延伸出来的法律要义,在每一宗庭审中反复被体现,被阐述。
本期主持人:张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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